该论证地块位于岷东大道以东,天眉乐高速(在建)以西,原征幸花炮厂厂址。该地块用地总规模59479.67㎡(89.22亩)。本次论证报告确定:容积率≤1.5、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上述指标为汇总计算指标,单地块需满足容积率≤2.5、建筑密度≤60%、绿地率≥10%),地块整体建筑限高18m,局部单体标志性建筑高度≤30m。该论证报告已于2023年9月11日经第四次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保证规划的公开、透明,根据有关规定,现对该论证报告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9月13日至2023年10月13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附联系电话)向我单位反映。
意见受理处:青神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电话:028-38855776
附件:地块规划控制指标论证图则
青神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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