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青神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以下简称现行控规)于2019年8月9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青府常定〔2019〕70-1号),现已历时3年。综合考虑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现有空间规划的衔接以及民生项目建设、解决县城北部日益增长的交通量、盘活闲置土地资源等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开展本次调整论证工作。该调整论证方案已于2023年6月5日经第二次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保证规划的公开、透明,根据有关规定,现对青神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论证和修正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7月9日(30天)。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附联系电话)向我单位反映。
意见受理处:青神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规划服务中心
电话:028-38855776
附件:1.青神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论证和修正拟调整内容总体情况
2.规划拟调整内容示意图
3.调整前后对比图
4.调整后用地布局图
青神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9日
附件1
青神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论证和修正拟调整内容总体情况
一、拟调整内容总体情况
1.青神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将现行控规D-1-3、D-1-4地块用地性质由公园绿地(G1)、住宅用地(R21)调整为医院用地(A51),同时对调整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和相关配套设施做相应调整。
2.调整规划学道街小学滨江校区位置及用地面积。将现行控规A-5-2局部地块用地性质由住宅用地(R21)调整为中小学用地(A33),将现行控规A-1-4地块用地性质由中小学用地(A33)调整为住宅用地(R21),同时对调整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和相关配套设施做相应调整。
3.兴业路道路红线宽度调整。道路红线宽度由24米调整为37.5米。
4.四川省橄榄球训练基地项目建设。将现行控规A-5-2局部地块用地性质由住宅用地(R21)调整为体育训练用地(A42),同时对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和相关配套设施做相应调整。
5.眉山市光荣院青神分院项目建设。将现行控规A-9-3地块局部用地性质由住宅用地(R21)调整为社会福利用地(A6),同时对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和相关配套设施做相应调整。
6.规划用地性质调整。将现行控规C-4-7地块用地性质由住宅用地(R21)调整为商业用地(B1),同时对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和相关配套设施做相应调整。
7.新增滨江幼儿园。将现行控规C-11-1地块局部用地性质由住宅用地(R21)调整为服务设施用地(R22),同时对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和相关配套设施做相应调整。
8.调整度春路规划社会停车场用地性质。地块用地性质由社会停车场用地(S42)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R21),同时对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和相关配套设施做相应调整。
9.原青神县妇幼保健站用地性质调整。将现行控规H-2-2地块局部用地性质由住宅用地(R21)调整为商业用地(B1),同时对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和相关配套设施做相应调整。
10.原青神中学旧址部分存量用地性质调整。将现行控规H-10-1地块局部用地性质由中小学用地(A33)调整为商业用地(B1),同时对调整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和相关配套设施做相应调整。
11.裕华纺织、华力塔基用地性质调整。将现行控规J-7-1、J-7-2局部地块用地性质由公园绿地(G1)、住宅用地(R21)调整为商业用地(B1),同时对调整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和相关配套设施做相应调整。
12.县中医院旧址地块用地性质调整。将现行控规H-4-2地块局部用地性质由住宅用地(R21)调整为商业用地(B1);将现行控规H-4-3地块用地性质由医院用地(A51)调整为商业用地(B1),同时对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和相关配套设施做相应调整。
13.原公路管理所用地性质调整。将现行控规G-6-7地块用地性质由行政办公用地(A1)调整为商业用地(B1),同时对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和相关配套设施做相应调整。
二、地块调整分析
本次规划调整后各类用地指标、地块控制指标对各方面影响均在执行标准范围内,未突破现行控规道路交通、公共服务、市政基础设施等承载能力,对城市绿地系统及周边空间环境景观没有造成不良影响。相关调整方案承诺纳入在编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及“一张图”。同时,本次调整适应青神县实际发展需求,有利于完善公共服务配套,有利于满足县城北部日益增长的交通量的需要,有利于盘活闲置土地资源,有利于提升县城发展质量。因此,本次调整是合理可行的
附件2:规划拟调整内容示意图
附件3:调整前后对比图
附件4:调整后用地布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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