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青神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初步成果》的公示

  
日期:2021年05月11日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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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0〕414号)及《眉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2020年自然资源评价工作的通知》(眉市自然资发〔2020〕6号)文件要求,为全面完成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完善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与监测,促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我局制定了《青神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初步成果》。现将《青神县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分等定级及基准地价初步成果》在青神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11日——2021年5月19日(共7个工作日)。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全县各级各部门单位和组织及群众有不同意见的可向青神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咨询,提出更好的修改建议意见。

青神县自然资源局咨询电话:028-38860297

联系人:张洪涛联系电话:17398895699;

通讯地址:青神县青竹街道半边街19号;

邮编:620460。

青神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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