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001
按照青府常定(2017)22-13号县政府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因青神县国土资源局收回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注销。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青国用[2015]第01144号 |
青神金弘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青神县汉阳镇向阳村 |
青神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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