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单位):
《眉山市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已经市第四届政府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
眉山市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川办发〔2017〕103号)和《关于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川编发〔2017〕89号)有关要求,结合眉山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务实创新,坚持信息化方向,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流程,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创造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推动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目标要求
以“一网通办”为目标,以标准化为手段,以制度化为保障,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大力推进“互联网+行政审批”,着力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息互联共享,推动统一监管平台建设,确保政府监管职责不弱化、不缺失。
三、主要任务
(一)推动简政放权落实落地。按照职权法定、简政放权、精简效能原则,对应做好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取消和调整,编制公布全市行政权力清单目录,建立健全目录管理和动态调整办法,未纳入目录的行政权力一律不得行使(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不公开的除外);全面清理并取消行政审批各环节中涉及群众办事的各种奇葩证明,形成证明事项保留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清理规范工作,着力解决中介评估环节多、耗时长等突出问题。(牵头单位:市审改办、市党务政务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二)规范完善权责清单管理。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要求,依据全省统一的行政权力清单指导目录,进一步优化政府部门责任清单,每年12月底前,市、县(区)政府对应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梳理完善政府各部门现有职责和权限,在厘清部门权责的基础上,完善权责清单网上公开运行的有效途径,推进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互相衔接,强化部门监管责任,规范权力运行,进一步推进权责清单向乡(镇、街道)延伸、实现全面覆盖。(牵头单位:市审改办,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三)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清理调整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行政许可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关、申报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网上办理程度、通办范围等,形成“三级四同”(即省、市、县三级权力名称、类型、依据、编码相统一)的行政许可标准化体系,按程序进行动态调整和网上公开。建立完善实体大厅和网上政务服务评价体系,开展服务情况客观评估评价。(牵头单位:市审改办、市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市法制办,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四)继续深化巩固扩大改革成果。支持有条件的县(区)积极申请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健全规范高效的审批运行机制,深化“两集中、两到位”,督促部门进一步向窗口授权、放权;继续深化完善全市交通系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在更大范围和更广领域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形成监管和执法合力;深化“多证合一”改革,探索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大力助推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明确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与其他涉及城市管理的职能部门的职责边界,统筹推进权责清单制定,实行动态管理和调整。(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局、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五)构建全方位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坚持审批、监管、服务协调推进,以更强的监管、更优的服务,提升审批的质量。加强事前监管,对应行政权力制定全程监管措施,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逐一列明事项目录和违法违规惩戒措施;加强事中监管,创新监管手段,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积极引导行业自律监管,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完善安全隐患预警、有奖举报和舆情监测制度;加强事后监管,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监管执法与司法衔接,建立完善统一监管投诉平台和综合监管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法制办、市工商局、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六)加快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依托省政务服务网,大力推进“互联网+行政审批”,推动构建“一网通办”的政务服务平台。推进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改进完善纵横联合审批模式,建成省市县三级网上审查、联动审批、异地办结等机制。(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市审改办,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各县(区)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主体、明确任务分工,有专人负责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各县(区)机构编制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切实履行好综合协调职责,强化指导和服务,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
(二)注重改革实效,围绕问题攻坚克难。坚持从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原则出发,坚持问题导向,鼓励开展创新性工作,力争有突破、有亮点。及时总结推广改革先进经验,探索有眉山特色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路径。
(三)建立暗访制度,促进服务质量提升。市委、市政府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评体系。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有关部门(单位)以服务对象的评价和需求为导向,采取不定期抽查和暗访,掌握全市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真实情况,查找差距,严格考评,问责追责,促进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上一条:关于印发《四川省成品油分销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南》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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