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就业服务管理局关于开展第四批国家级和省级充分就业社区示范社区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川就局办〔2016〕39)要求,我县开展了第四批省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认定工作。经复核,推荐青神县青城镇北街花园社区为省级充分就业社区,现予以公示。
青神县省级充分就业社区:青神县青城镇北街花园社区
公示时间:2017年1月3日至2017年1月9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人社局就业促进股反映。
联系电话: 028-38811432
青神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17年1月3日
上一条:关于2016年度青神县工程技术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2016年青神县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