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眉山市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眉人社发〔2020〕9号)、《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财政局关于调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通知》(眉人社发〔2022〕20号)文件精神,现将青神县川华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在花园社区、甘家沟村、杨柳漕村、黑龙社区、季时坝村开展网络创业培训83人培训补贴金额124500元、眉山远成职业培训学校在宝镜村开展的网络创业培训26人培训补贴金额39000元,培训参训人员合计109人补贴资金合计163500元及脱贫劳动力6人生活费补贴2100元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8月23日至8月29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青神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8)38811535
青神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28)38811436
附件:眉山市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单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2日
上一条:关于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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