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村级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青人社发〔2023〕5号)文件规定,刘安湘、吴泽文等255名脱贫人员经乡镇申报并初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拟对其发放村级公益性岗位(脱贫人员)岗位补贴。
现将相关享受补贴情况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4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青神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28)38810091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0日
上一条:关于2023年10—12月村级公益性岗位(退捕渔民)岗位补贴的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