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表

  
日期:2024年01月09日  来源: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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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单位名称或个人

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单位地址

主要违法事实

查处与整改主要情况

处理

部门

1

眉山卫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91511425MA64PUDC0F

王小红

眉山市东坡区万景国际3栋1单元3106

中欧国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与眉山卫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协议,承建的西南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生产区建设项目劳务作业项目存在拖欠72名农民工 108 万元工资。

2023年6月12日,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农民工投诉后,2023年6月12日立案调查。2023年6月21日依法向眉山卫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青人社监令字[2023]第5号),责令其于2023年7月5日前足额支付所欠农民工工资,但逾期仍未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截止2023年8月1日,公司仍不执行限期改正指令书且继续实施违法行为,8月4日,青神县人社局向眉山卫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出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告知书》,并于8月10日向其出具《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1万元。截至2023年10月30日前,眉山卫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仍未履行足额支付工资的义务。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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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条:关于公布2023年度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年检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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