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精神和市县有关大学生创业工作要求,我局通过资格初审、调查了解、实地走访、资格复审等环节,初步确立卢袁1名大学生创业者符合享受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一次性一万元。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30日至2023年12月6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青神县纪委监督电话:(028)38811535
青神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28)38811436
附件:2023年申报大学生创业补贴基本情况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30日
附件:
青神县2023年申报大学生创业补贴
基本情况
卢袁,女,汉族,身份证号:5132619******5724,四川青神人,2022年6月在重庆人文科技学院音乐表演专业毕业。2023年4月,投资5万元,租赁青神县青竹滨湖天街(负一巷33号)门市,创办了“青神彼心托管店”,包括看护孩子、完成家庭作业、组织课外活动,聘请了有教育经验和耐心的工作人员担任教师,通过定期培训和考核,保证教学质量。带动就业7人。目前正常营运7个月且状况良好。
2023年11月30日
下一条:关于2023年第一批技能人才引培奖补资金及对象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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