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精神和市县有关大学生创业工作要求,我局通过资格初审、调查了解、实地走访、资格复审等环节,初步确立李宛琴、胡梦婷2名大学生创业者符合享受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补贴标准每人一次性一万元。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青神县纪委监督电话:(028)38811535
青神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28)38811436
附件:2023年申报大学生创业补贴基本情况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11日
附:
青神县2023年申报大学生创业补贴
基本情况
李宛琴,2020年7月在成都艺术职业大学休闲体育专业毕业。2023年3月,投资10万余元,租赁青神县青竹街道红桥巷70号门市,创办了“青神县茶漫茶楼服务坊”。经营范围:茶楼。带动就业1人。目前营运状况良好。
胡梦婷,2021年6月在四川天一学院护理专业毕业,2023年2月,投资5万元,租赁青神县新北街8号门市,创办了“青神柚贝服装”店。经营范围:服装。带动就业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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