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精神和市县有关大学生创业工作要求,我局通过资格初审、调查了解、实地走访、资格复审等环节,初步确立朱沈慧、李南林2名大学生创业者符合享受大学生创业补贴政策。补贴标准每人一次性一万元。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5月11日至2023年5月17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青神县纪委监督电话:(028)38811535
青神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28)38811436
附:2023年申报大学生创业补贴基本情况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1日
附:
青神县2023年申报大学生创业补贴
基本情况
一、朱沈慧,2021年6月于川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2022年10月,投资10万余元,租赁青神县青竹街道长池街15号门市,创办了青神县乐音琴行店。经营范围:钢琴销售。带动就业2人。目前营运状况良好。
二、李南林,2022年7月于成都艺术职业大学社会体育专业毕业,2022年3月,投资16万元,租赁青神县青竹街道成艺路88号成都艺术职业大学创业中心门市,创办了“厅厅打印”店。经营范围:打印、复印、拍摄。带动就业4人。 目前营业状况良好。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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