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选树返乡入乡创业先进典型,鼓励引导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积极推动青神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眉山市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选树眉山市返乡入乡创业明星和明星企业(项目)的通知》(眉农工领发〔2022〕1号)文件要求,选树一批返乡入乡创业明星和明星企业(项目),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认定15名返乡入乡创业明星、3名明星企业。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18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青神县纪委监委监督电话:(028)38811535
青神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28)38811436
附件:青神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表扬2022年青神县返乡入乡创业明星和明星企业的公示名单
青神县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章)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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