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川办发〔2020〕10号文件)、《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八条措施等四个文件的通知》(眉府发〔2020〕16号)文件规定,现将享受补贴人员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从即日起7天内以真实姓名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或电话反映。
青神县纪委监督电话:(028)38811535
青神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28)38811436
附件:2021年企业吸纳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各项就业补贴公示表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4日
上一条:关于大学生创业补贴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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