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眉人社办发〔2020〕65号)、《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眉山市财政局调整我市以工代训标准的通知》(眉人社办发〔2021〕2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年职业培训第五批补贴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11月8日至11月12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青神县纪委监督电话:(028)38811535
青神县人社局监督电话:(028)38811436
附:眉山市享受职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单(第五批)
青神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5日
下一条:关于返乡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创业补贴人员名单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