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告知书

  
日期:2020年03月27日  来源:县人社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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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及职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现将失业保险金申领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申领方式

(一)网上申领

网上办理统一平台: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19.6.84.89/),点击“个人业务”或“单位业务”,再点击“失业待遇服务”,根据需要选择相应业务。

微信办理:搜索公众号“四川e就业”,实名绑定本人身份证,点击“失业保险”办理相应业务。

(二)现场申领

可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现场申领。

三、申领材料

失业人员本人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

职工失业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告知其应当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在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失业人员名单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如有疑问,可电话详询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市本级:028-38168802; 东坡区:028-38102657;

彭山区:028-37612497; 仁寿县:028-36293801;

洪雅县:028-37403955; 丹棱县:028-37201906;

青神县:028-38865065

附件: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流程

 

 

 

眉山市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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