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办法》背景和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发挥企业家的作用,强调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提高工作艺术和管理水平,加强政策协调性,细化、量化政策措施,制定相关配套举措,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落细、落实,让民营企业从政策中增强获得感”。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中发〔2017〕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制定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9号)等文件,对新时期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做出了整体安排和部署。
企业家是经济活动的重要主体,在研究制定涉企政策文件中充分听取企业家意见,有利于充分发挥企业家的作用、提高涉企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意见》(发改体改〔2019〕1494号),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8〕15号)、《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委发〔2018〕3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起草了《关于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的出台进一步完善了我省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回应了企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和调整的诉求,有助于理顺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企业之间关系,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稳定企业家预期。
二、《实施办法》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分为四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内容包括: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指导思想,建立企业家参与的程序性机制目的和意义。
第二部分:适用范围。内容包括:明确分类听取意见建议的规范要求,需要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的政策范围。
第三部分:规范程序。内容包括:政策制定阶段,在前期调研中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主动上门等形式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文稿起草中通过企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科学论证涉企政策出台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征求意见中充分发挥工商业联合会、企业联合会、行业协会商会作用并明确选取民营企业家代表参与比例不低于50%,反馈处理中要对企业家提出的意见认真梳理、逐条研究;政策实施阶段,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新闻媒体、官方门户网站等线上线下平台载体开展宣传解读,开通企业家监督举报渠道,并合理设置政策有效期;政策评估调整阶段,适时开展企业家代表参与的第三方评估,进一步调整完善涉企政策,涉及调整的要为企业留出一般不少于30日的缓冲过渡期。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内容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畅通诉求渠道,各地各部门要经常性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充分利用企业家智库资源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通过适当方式对积极主动提出建设性意见的予以褒奖;抓好督促落实,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及时推广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
三、《实施办法》贯彻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参照本实施办法,在具体工作中抓好执行落实,增强企业家在参与政策制定中的获得感和成就感。对落实本办法及推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方面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进行推广总结。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与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通过适当方式对先进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共同推动实施办法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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