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手机赌钱游戏 >> 民政局 >> 信息公开 >> 正文

青神县民政局

2017年民政工作计划

  
日期:2017年07月03日  来源:县民政局  点击:[]
分享: 

2017年,是青神实现绿色发展克难奋进年,全县民政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县委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以民政法治建设为保障,更加健全和落实基本民生保障和社会福利政策制度,大胆探索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和治理方式,大力完善和落实各项优抚安置政策,不断强化和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和管理能力,努力开创青神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

一、着力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升减灾救灾工作水平

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能力。认真贯彻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条例》、《青神县自然灾害救助实施办法》等系列政策。修订出台青神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做好《青神县“十三五”防灾减灾规划》。加强自然灾害防范工作,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积极向上争取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新增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点1个,加大救灾物资储备,提升自然灾害应急保障能力。推进应急避难体系建设,实现避难场所的合理覆盖,完善乡镇应急避难点标识标牌的设置。推进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等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夯实基层防灾减灾基础,争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1个。

全力做好自然灾害救助。及时掌握灾情信息,准确查灾、核灾、报灾;强化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认真落实自然灾害救助实施办法,按自然灾害救助标准做好自然灾害救助的有关工作,确保灾害发生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初步救助。加强对救灾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运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做好救灾资金救助情况的详细填报工作。探索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思路和办法。

二、着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规范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

全面开展特困人员摸底排查,将原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市“三无”人员统一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范围,及时调整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加强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建设,重点保障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的照料护理。进一步推进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丰富服务内容。

三、着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促进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

大力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新增公办养老机构床位150张,新增民办养老床位100张,维修改造公办机构床位150张,建设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个,为6940名困难家庭失能老人和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不断拓展儿童和残疾人福利,对符合条件的孤儿全部纳入保障,严格执行孤儿基本保障标准,按月足额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全力推进青神县老年养护院项目建设。

促进慈善和老龄事业发展。做好“慈善?福彩帮困助学”活动,指导乡镇认真搞好摸底调查工作,适时救助扶贫、济困助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推动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加强老龄工作宣传,发展老年教育事业,推进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改善老年家庭宜居、生活环境,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老年社会管理,开展老龄问题调研,启动“敬老模范乡镇”创建,探索老年协会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积极应对我县老龄化发展新挑战。

四、着力创新社会治理机制,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推进基层群众自治。指导各乡镇圆满完成第十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扎实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

加强城乡社区建设,推进社区治理创新。进一步完善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依托、专项服务设施为补充、服务网点为配套、社区信息平台为支持的社区服务设施网络。大力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城乡社区居民自治组织体系。积极推进社区、社会组织、专业社会工作“三社联动”,促进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开展社区协商实践。

优化行政区划地名和界线管理。加强地名服务与界线管理,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的成果完善、检查验收和汇总上报工作,建立档案,开展普查成果开发应用。规范地名命名更名,健全地名标志设置和维护管理机制,推进地名信息化建设,配合完成井青线县界联检任务,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

深化社会组织管理改革。推进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予和登记入库工作。认真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明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试点工作。配合相关单位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工作,严格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行为。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

五、着力抓好政策落实,提高优抚安置和双拥工作水平

做好优待抚恤和提高双拥工作水平。全面落实各项优待抚恤政策,适时提高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一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和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加强动态管理,规范优抚资金发放。做好残疾军人评定和“两参”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身份认定工作。开展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工作,及时更新优抚数据。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做好“清明节”群众性祭扫烈士活动,举行“烈士纪念日”公祭烈士活动。做好原国民党抗战老兵生活困难救助工作。贯彻落实全国双拥模范城命名表彰大会和四川省双拥模范命名表彰大会精神,深化“双拥在基层”活动,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结合国防和军队改革,支持军队搞好体制编制和政策制度调整改革工作。积极争创省双拥模范县。

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和军休服务工作。做好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按照《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公开、公平、公正做好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岗位安置工作。按时足额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地方经济补助经费,做好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协调落实退役士兵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认真落实军休干部待遇,完成军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接收安置任务。深化军休服务管理机构规范化建设活动,丰富军休干部文体活动,组织参加眉山市第五届军休干部运动会。

六、着力深化殡葬改革,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

深化殡葬改革。推行全域绿色殡葬工作,巩固提升火化率,推进葬式葬法改革,大力推行生态环保节地葬法,建立生态葬奖补等激励引导机制,加大惠民殡葬力度。加快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县公墓管理和建设,推进殡葬服务单位信息化、标准化、人文化建设。

做好救助管理工作。流浪救助管理有效联动。加强救助管理机构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救助工作流程,健全救助工作机制,实现救助服务网络“四级联动”。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充分利用多种先进手段开展精准救助。做好寻亲服务、滞留人员安置和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救助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6.19救助机构开放日”等专项救助活动。

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体系建设。牵头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落实家庭监护责任、政府属地责任及各部门相关职责,力争到2017年底将所有农村留守儿童纳入有效监护范围,有效遏制监护人侵害农村留守儿童权益行为,切实兜住农村留守儿童人身安全底线。

规范婚姻收养登记管理工作。推进婚姻收养登记机关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七、着力综合能力建设,提升发展保障水平

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完善全局系统推进依法治县工作机制。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全面加强学法用法,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学法活动。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报备及清理。制定法制宣传教育“七五”规划,结合民政各项业务深化普法宣传,抓好“法律七进”涉及目标任务的落实。

提升民政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按照民政标准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全面推进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标准化、社会福利院服务标准化和殡仪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以国家、省级标准研制为突破,以标准应用为重点,加强机制创新与能力建设,为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技术支撑与服务保障。继续推进青神民政数字平台建设,完善民政业务工作的数字化、信息化运用。

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严格落实民政信访维稳“一岗双责”职责,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完善信访工作机制,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加强重信重访办理力度,推动依法终结和信访规范化建设。

从严从实加强党组织建设。严格落实各项党建工作制度,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扎实在干部队伍中开展善待群众、善待同事、善待自己“三个善待”实践活动,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民政专项资金等案件,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以强化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工作,为青神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上一条:2018年工作要点

下一条:青神县民政局2015 年民政工作计划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