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县民政系统要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对民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抓实抓好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六次全会,县委十四届二十九次全会,全国、全省和全市民政工作会议精神。聚焦“巩固、拓展、推进、衔接”,充分发挥民政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作用;聚焦“变好、向善、更优”,做实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改革“后半篇”文章;聚焦“保基本、兜底线、织密网”,不断强化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聚焦“防风险、守底线、保安全”着力防范和化解全县民政领域重大风险,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着力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和基本社会服务,推动全县民政事业“十四五”发展起好步,开好局。
一、持续抓好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1.巩固脱贫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聚焦“巩固、拓展、推进、衔接”八个关键字,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制度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不摘”要求,继续保持现有兜底保障政策不变,科学合理设置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享受低保政策的“渐退期”,保持社会救助兜底政策总体稳定。
2.严格落实特殊群体帮扶政策。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开展调标工作,逐步提高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进一步健全对特殊群体的保障机制,加强民政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工作队伍业务培训,切实做好民政系统对特殊群体的帮扶作用。
3.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进一步扩大救助范围,全面落实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重残人员“单人保”政策。扎实做好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完善复核机制,根据复核情况,及时调整对象,提升救助水平。做好“天府救助通”智慧救助平台与“一卡通”平台对接,实现救助申请到资金发放闭环管理。强化临救资金监管,健全完善临时救助主动发现机制,充分发挥临时救助的“救急难”功能,对于遭遇重大困难的家庭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提高救助标准。
4.提升救助服务管理。完成青神县救助站主体工程建设。强化流浪乞讨人员寻亲服务,全面落实滞留人员安置救助保障政策,加强滞留人员关心关爱,继续做好流浪乞讨人员在异地死亡后遗体的处理问题,积极会同公安等部门加强流浪乞讨人员巡察管理,确保全城街道、公园等场所无流浪乞讨人员。
二、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5.创优养老发展环境。持续抓好《关于推进四川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修订完善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及运营补贴政策、落实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补贴政策,进一步健全促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体系,推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不断优化、社会有效投资明显扩大、养老服务质量持续改善、养老服务消费潜力充分释放。
6.调优养老服务设施。继续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开工建设社区综合体1个,完成7个城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1+N”养老服务圈。开展乡镇“1+N+N”养老服务阵地建设试点,完成6个农村养老服务分中心和25个农村养老服务点建设。推动养老机构布局优化调整,完成县中心敬老院、白果中心敬老院和老年养护院改造提升,开工建设福满堂养老院,持续推进西山片区养老院筹建工作。
7.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实施2020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完成50户散居特困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放活养老服务市场,培育和引进优质养老服务企业,完成花园社区等4个城乡日间照料中心“公建民营”,指导各乡镇(街道)管好用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探索构建“互联网+”智慧养老模式,推动智能技术在养老领域的运用,力争建设1个智慧养老院。
三、持续推进绿色惠民殡葬改革
8.继续探索公益性公墓建设青神模式。抓实《眉山市殡葬改革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青神县乡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实施方案》,完成2个公益性公墓新建任务,实现所有村(社区)全覆盖。不断完善公益性公墓配套设施建设,强化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公墓管理和服务水平,持续打造乡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青神模式”。做好全省殡葬改革工作现场会参观点筹备工作。
9.持续全面推进绿色惠民殡葬改革。全面实施惠民殡葬政策,扩大惠民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和提高惠民殡葬标准。进一步巩固和提升火化率,力争火化率达到100%。加大殡葬改革宣传力度,转变群众丧葬观念,倡导“无烟祭祀”“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等文明祭祀方式,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和硬化大墓、活人墓整治工作,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加大对殡葬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监管,提高殡葬服务质量。
四、持续深化城乡基层社会治理
10.谋深做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县委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和创新城乡基层治理,推动乡镇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公共服务型”转变。牵头制定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1+25+1”工作方案体系,建立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调度机制和监测评估机制,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完成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全县各乡镇(街道)边界勘定工作,编制新版青神县行政区划图和青神县地名录,完成48000余户涉改群众门牌制作安装。
11.完成村(居)委会换届选举。高质量完成第十一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联合县委组织部开展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能力素质培训。指导村(社区)及时修订完善村(居)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动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积分制考评管理。做细做实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后半篇文章”,巩固换届选举成果,为推动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12.创新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有序推动省第二批城乡社区治理试点县工作,指导青竹街道社区服务型项目化试点工作,指导青竹街道青衣社区、花园社区,高台镇麻柳社区示范创建工作,明确创建重点,建立工作机制,打造社区治理特色亮点,进一步深化“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城市治理成效。持续推进乡村治理示范试点建设,总结推广百家池村、甘家沟村、宝镜村、兰沟村等乡村治理经验,提升乡村治理整体水平。开展自治小区建设,提升社区自治水平。
13.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低保领域治理、社会组织监管、殡葬行业综合治理等领域持续用力,加大线索摸排,规范行业乱象治理,实施村(居)两委干部候选人联审,坚决防止黑恶势力在民政领域滋生蔓延。
14.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加大扶持力度,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规范管理,推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重点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年检、信息公开等工作。
15.扎实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成立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认真实施“快乐小东坡”未保项目。做好儿童收养工作,加强儿童福利保障,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精准识别、分类保障,定期做好走访探视和关爱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关爱工作,继续实施好“社区家长学校”、“童伴妈妈”、“社区亲子园”等关爱项目。
五、持续提升民政服务能力
16.科学编制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主动融入成渝双城经济圈民政事业发展,学习借鉴成渝经验,提升全县民政救助体系、养老服务、社会事务、城乡基层治理水平。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和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力争将更多的民政项目和民政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
17.提升婚姻登记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实施细则》,保障婚姻登记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人文化,婚姻登记合格率保持在100%。加强对《民法典》中关于婚姻方面的政策和婚姻登记政策的学习宣传,强化婚姻家庭辅导教育工作。推进婚姻登记“全市通办”“跨市通办”试点工作,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温馨的登记服务。
18.稳步推进慈善、社工、志愿者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和规范慈善事业发展,开展慈善组织认定和公开募捐资格认定工作。拓宽慈善资金募集渠道,规范慈善募集、慈善记录统计和慈善资金管理等。积极筹建社工服务站并逐步建立持证社工补贴制度。拟建设1个县级社工总站,2个乡镇(街道)社工站,4-6个社会工作室,孵化培育本地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专业社工。规范志愿者服务体系制度,加大志愿者、志愿团体注册引导力度,提高注册率和活跃度。
19.加快推进民生工程项目建设。坚持以项目为抓手,以民生为保障,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确保全面完成省、市、县下达的涉及民政的特困人员供养、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惠民殡葬等多项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20.持续夯实民政基础工作。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积极配合做好“一网通办”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深化依法行政,依法依规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统筹做好“三创一保”工作,有序推进公文处理、公务活动、绩效管理、信息宣传等工作,扎实开展调研,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提升民政工作效能。
六、坚决防范风险筑牢安全底线
21.持之以恒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疫情防控与业务工作统筹推进,持续抓好民政服务场所、包保片区、联系村疫情防控工作,督导全县各乡镇(街道)扎实做好村(居)委换届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做好民政机关、养老服务场所、殡葬服务场所、婚姻登记机构疫情防控,确保民政服务机构零病例。
22.警钟长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做好民政领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信访维稳工作,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月”、冬春火灾防控行动,讲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检查,提高应急响应能力,提升信访件办理质效,牢牢守住民政领域安全稳定红线。
七、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
23.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为全县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领导保证。
24.持续加强党的建设。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持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一体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强化党的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三会一课”,直联工作。认真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党组中心组学习和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组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和重点领域管控,抓牢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坚决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舆情言论,确保全县民政系统不发生意识形态重大问题。
25.持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制定2021年度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细化主体责任清单。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民政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民政资金项目管理,抓实省委第四巡视组巡视眉山反馈意见整改,经责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和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和干部廉政教育,确保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
26.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标《2019-2023年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建设讲政治、守规矩、敢负责、够团结的党组班子。以班子建设引领队伍建设,加强干部严管厚爱,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保持高压态势,坚决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建设敢为善成、适应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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