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职业培训项目制管理实施暂行办法》规定,经组织评比,仁寿恒新安全职业培训学校综合得分最高,拟确定为职业(安全)项目制培训承训机构。
为保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根据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9日,共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附联系电话)向我局反映。
意见受理:青神县经济和信息化局综合运行股
联系电话:028-38819129;18981716910
青神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2月4日
上一条:公布全县经信系统项目资金管理突出问题系统治理监督举报方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