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相关部门:
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3部门《关于公布2023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554号)要求,现将我县2023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目录予以公布,请各乡镇通过公示栏等方式将附件1、附件2公示到乡镇、村组,提高农民群众知晓率。相关部门加强不合理收费和集资摊派检查,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附件:1.青神县2023年度涉农收费公示表
2.青神县2023年度涉农价格公示表
3.关于公布2023年度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表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23〕554号)
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 青神县财政局
青神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4日
上一条:青神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青神县政府投资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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