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补充
通 告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青神县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制度巩固深化年工作的意见》(青府发〔2011〕11号)的要求,县政府决定对1件规范性文件宣布继续有效,对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所公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从公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
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神县外派劳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青府办发〔2009〕65号)
二、废止的规范性文件
1.青神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神县鼓励外来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青府发〔2000〕60号)
2.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提高执行力的规定》的通知(青府办发〔2006〕3号)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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