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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青神县国土资源“三个模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府办发〔2015〕45号

  
日期:2015年09月21日  来源:信息化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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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青神县国土资源“三个模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15日

青神县国土资源“三个模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土资源管理三个定位要求,加快推进创建“尽职尽职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三个模范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准确把握新常态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规律和特点,坚持服务大局、服务产业、服务民生的根本方向,以保护耕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和维护群众权益为目标,全面贯彻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国土资源管理行为,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工作目标

将“三个模范”创建作为青神县国土资源创新管理的主线,通过创建活动全面提升耕地保护水平,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显著改善和提高;全面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实现土地利用结构更加优化合理,土地利用效益稳步提高;全面提升群众权益维护水平,切实保障好被征地居民合法权益,有效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培育一批创建工作示范区和先进典型,形成青神国土资源管理的品牌和亮点,探索建立具有青神特色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

三、工作思路

要把深化“三个模范”创建工作与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紧密结合,把创建活动融入日常管理,重点部署,重点推进,切实转变用地观念和用地方式,力争在解决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上实现突破;注重把创建工作与全面深化改革紧密结合,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在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面的重要部署,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和试点机会,力争在充分发挥本地优势、创新管地用地方式上打造亮点;注重把创建工作与建设法治国土紧密结合,规范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形成推动创建活动的强大合力,高效推进创建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筹备准备阶段。(2015年9月)

印发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全面启动“三个模范”创建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10月至2017年12月)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按方案要求推进各项工作实施,加快推进各类示范区建设,建立健全各类制度,在各项改革中取得突破,确保实现预期目标。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1月至5月)

对“三个模范”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创建工作汇集,国土资源管理创新制度汇编和创建先进典型情况汇集三大成果。

五、工作任务

(一)坚持综合施策,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

1.坚守“两线”。

坚守耕地“红线”和基本农田“高压线”,确保到2020年完成全县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632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4877公顷的目标任务。

2.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

(1)各乡镇人民政府是辖区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要对所辖区内耕地、基本农田保护负总责。落实监管措施,及时发现、制止、处理并报告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

(2)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辖区内耕地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辖区的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粮食安全、优化土地规划和土地利用结构的责任,实现国土资源管理责任的细致化、操作化和制度化。

(3)完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制度,每年度签订耕地保护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耕地数量与质量双重考核,将土地综合整治、补充耕地情况、违法用地占用耕地比例、违法案件情况、共同责任落实到位情况一并纳入耕地保护工作目标考核体系。

3.建立三大平台,实行耕地建设性保护。

(1)建立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平台。加快建设西龙镇光辉村、南城镇花桥村基本农田示范区平台,规划面积2000公顷,确保耕地保护面积1500公顷。通过示范区建设,有效提高耕作条件,改善土壤质量,增加农民收入。

(2)建立低效耕地整理提升示范区平台。一是进一步创新土地综合整治模式,推进土地管理从注重占补平衡指标向耕地数量增加、质量提升和生态改善并重转变。二是县财政、审计、发改等部门要加大对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建设内容、立项审批、工程设计、资金动向、施工监管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力度,确保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能有效增加项目实施区耕地总量、有效改善耕地质量和生产条件,有效增加单位面积土地产出和农户收入。三是重点打造1个土地整理项目,形成青神土地综合整治品牌和亮点。四是探索试点将县工业开发区内优质耕地耕作层转移到土地整理项目区土地贫瘠区作为耕地耕作层,提升土地整理项目区耕地质量。

(3)建立特色产业平台。加快发展以白果乡为中心,辐射高台、河坝子等乡镇的椪柑产业基地示范平台。县农牧部门要积极指导土地流转,建设青神优质椪柑基地10万亩,打造青神耕地高效利用示范区先进典型。

4.严格宅基地和设施农用地管理。

(1)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管理,严格审批程序,强化审批和监管责任,全力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积极探索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创造性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积极探索“双挂钩”项目农村居民集中安置区建设用地转化途径,促进农村居民向城镇集中、向聚居区集中,切实减少农村建设用地总量,增加耕地数量,实现城乡统筹发展和城市反哺农村。

(3)县国土、农牧等部门做好设施农用地前期规划选址工作,并指导项目业主规范协议签订和备案审查工作,并对其加强监管。严肃查处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用于非农业建设等问题。

5.强化执法监管。

(1)建立健全土地违法问题发现报告机制,通过土地卫片执法检查、12336热线、信访平台、土地执法动态巡查等及时发现违法占用耕地行为。

(2)县国土部门每年组织1次全县乡镇负责人、分管领导及基层土管员的法律法规及案件查处培训,进一步提高乡镇政府依法管地用地意识,逐步提高执法人员办案能力和质量。

(3)落实土地执法案件移送制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继续强化县国土、规划、住建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占地行为,进一步规范用地秩序。

(二)坚持规划和用途管制,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

1.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

(1)县发改、规划、国土等部门探索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三规合一。科学布局和优化土地利用的空间结构,合理规划城镇发展空间范围。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要合理规划工业项目用地空间范围,确保产业聚集、规模发展。县竹编产业园区管委会、县中岩东坡文化城管委会等部门要合理规划旅游产业项目用地空间范围,在确保生态环境前提下搞活旅游产业。

(2)加快推进中心城区10平方公里城镇发展边界划定工作,优化城镇规划修编,杜绝城镇无限制扩张。

(3)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要合理控制各类工业用地规模,严格依照《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园区内道路、绿化建设用地比例控制标准。县竹编产业园区管委会、县中岩东坡文化城管委会要持续优化旅游等“三产”用地布局规模,严格控制经营性建设用地规模,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2.强化建设用地前置审核。

县国土、发改、规划等部门要在项目落地前提前介入,在立项审批、规划布局、用地形式、用地规模等方面严格审查把关,并充分结合当前“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形势,集中保障基础设施和重大工程项目用地。

3.创新土地利用模式。

(1)创新工业用地模式。在县工业开发区率先实行弹性年期出让试点,凡享受工业用地最低价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一律规定为20年,工业用地最高年限不超过40年。积极探索工业用地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模式。加快推进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工作,采取协议收回、等价置换等方式处置废弃地,实现废弃工矿、学校、企业土地资源的再利用。每年开展一次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优化用地结构,切实节约集约用地,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

(2)创新土地利用空间模式。率先在县工业园区开展试点,选取1-2个企业实施厂房改造或建设多层厂房。推行发展地下空间,对建设多层厂房、实施厂房改造加层而提高容积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出让价款。

(3)创新示范带动模式。2017年底前在全县范围内确定1个节约集约用地示范园区和一批示范项目,用典型示范带领工作开展。

4.优化用地布局和结构。严格规划控制和用途管制手段,以中心城区为主,加快发展青城、黑龙、南城工业以及竹编、中岩旅游产业,统筹县域城乡发展,实行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村居住建设向城镇集中、旅游三产向优势地区集中、农村承包地向规模经营大户集中、设施农用地向种养殖产业龙头企业集中。

(三)坚持以人为本,尽心尽力维护群众利益。

1.牢固树立国土为民意识。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和园区管委会要将维护群众权益贯穿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年度规划编制和执行、征地拆迁补偿、被拆迁群众安置、土地执法、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地质环境建设的各个方面,坚持用规划、政策、制度、方案和具体行政行为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群众利益。

2.依法维护群众“四权”。

(1)维护好群众知情权。各乡镇、县国土部门充分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自觉守法、合理用法;严格征地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履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实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数量、结果和人员安置公示制度,实现征地拆迁安置阳光透明。

(2)维护群众的财产权。建立健全农村不动产登记动态管理机制,对农村居民拥有的房屋产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业产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进行全面确权颁证;严格执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确保各项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

(3)维护好群众的发展权。探索推进货币化安置方式,确保被征地拆迁居民妥善安置到位;探索按揭(分期)付款的货币安置方式,引导其合理安排长远发展需要。县人社、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社保资金,及时落实被征地拆迁居民社会保障,严禁出现新社保资金挂账情况。同时,县人社部门加大就业培训指导力度,大力开展再就业培训,保障群众有新技能、新出路,促进被拆迁居民安居乐业。

(4)维护群众申述权。县级相关部门要畅通诉求渠道,完善涉土诉非衔接、行政调解、当天办理等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确保群众合理合法诉求得到及时解决。

3.切实加强地质生态环境建设。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县、乡镇、村、组户四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体系。县国土部门要加强与气象等部门沟通,健全重要降雨天气及汛期天气动态会商机制。强化地质灾害防治避险宣传培训、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升救援水平。增强群众主动避险能力,强化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搬迁,妥善做好避险搬迁安置,有效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及重大财产损失。

4.“六个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能力。全面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建设法治国土。全面落实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各项制度,提升行政效能。全面建立国土资源管理系统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持续推动国土资源管理行政权力依法公开运行,强化权力运行动态管理。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权力运行基础平台和监察平台建设,实现国土资源管理规范、高效、便民。全面推进我县不动产登记职能职责整合和登记机构建立,加快建立不动产登记体系。全面推进“一张图”数字化管理,强化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

(四)坚持制度引领,推进国土资源管理规范化。

在“三个模范”创建工作期间,县国土部门要加强调研,结合我县实际,逐步建立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宅基地和设施农用地管理、土地整理和双挂钩等耕地保护工作制度;建立规划和用途管控、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等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制度;建立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不动产统一登记、地质灾害防治等维护群众权益制度。

六、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三个模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三个模范”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措施,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沟通,形成县政府负总责,国土资源部门具体抓,各乡镇、县级相关部门紧密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联动工作机制。

建立县、乡镇二级政府纵向联动机制和国土、发改、经信、财政、人社、住建、规划、交通、水务、农牧、林业等部门横向联动机制。充分发挥联动作用,全面推进“三个模范”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严格检查考核。

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查,每半年开展一次督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实行跟踪督办,对工作开展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对情节严重的严格实施问责。县国土部门对擅自改变用途、违法占地、违法批地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土地浪费严重,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较大的镇乡及园区依法依规实行约谈问责并扣减相应的年度用地计划招标。全力保障创建工作有重点、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县目标办要将“三个模范”创建作为专项目标考核,制定考核办法,严格实施考核。

附件:青神县人民政府创建“三个模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青神县人民政府

创建“三个模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胡国民 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徐 琳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徐 鹏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俊彦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宋文贤 县委农工办主任

彭志军 县发改局局长

周利民 县经信息局局长

丁志福 县财政局局长

徐炳全 县人社局局长

曾游江 县住建局局长

李 荣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志伟 县水务局局长

谢金明 县农牧局局长

王盛祥 县林业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王俊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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