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成人员
县长办公会议由县长、分管政府工作的县委常委、副县长、县长助理和县政府办主任组成。根据议题需要增加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
二、议事范围
(一)传达和研究贯彻省、市政府或省、市有关部门召开的全省性、全市性工作会议精神;
(二)研究确定县政府日常工作中事关全局,需要统筹安排的事项;
(三)研究县政府重大活动安排和重要工作措施;
(四)需要县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议题的收集与审批
需提请县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相关部门向县政府报送请示,县政府办负责收集和汇总。对收集的议题,经县政府办主任审核并提出拟办意见后,报请县长或县长委托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的副县长批准。
四、会前准备
由县政府办负责收集汇报材料。提前一天呈送主持会议的县政府领导审定。
五、会议召开
(一)县长办公会议一般在县政府常务会议后召开。
(二)县长办公会议由县长或县长委托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的副县长召集并主持。
(三)县政府领导、列席会议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请假,并报县政府办登记备查,如有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四)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主持人总结发言为准。
六、会议记录和纪要整理
县长办公会议由专人记录并负责会议纪要的起草、送签和印发工作。
七、会议议定事项办理情况督查
县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以正式文件或会议纪要为准。由县政府督查室负责会议议定事项的催办、查办,并及时向有关县领导反馈结果。
上一条:青神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
下一条:青神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议事规则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