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青神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召开,县委副书记、县长徐琳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了《眉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会议要求,各乡镇、部门要深入学习领会文件精神,认真履行饮用水水源保护职责,严格落实有关保护措施,特别是要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水质监测,严格执法,对破坏饮用水水源地行为依法进行打击。
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了省纪委、省纪委监委《关于七起生态环境损害问题整改不力责任追究典型案例的通报》。会议要求,与会人员要举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训,不断树牢生态环境保护意识;要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扎实开展整改,严格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要扎实开展好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相关准备工作,确保迎检顺利。
会议传达学习贯彻了眉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8年1-8月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情况的通报》。会议强调,要切实增强程序意识、收集证据意识,严格按程序依法、有序推进相关工作,做好证据材料及时收集工作;要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探索建立灵活多样的行政执法和调解机制;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法律审查作用,强化外部智力支持,确保行政行为不出偏差。
会议审议了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提请的《关于贯彻落实全市公车管理工作会议精神的报告》。会议强调,与会人员要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严守纪律规定;县政府督查室、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要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违规使用车辆的现象予以通报,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会议还学习、审议和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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