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青神县十七届人民政府召开第41次常务会。县委副书记、县长徐琳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依法对各小区物业进行规范化管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法部门在涉及安全生产问题上务必严格执法,在做好当前防汛工作的同时,也要做好汛期过后各项工作。
会议听取了2018年上半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报告;学习传达了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并研究了青神县贯彻落实意见;研究部署了青神县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等。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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