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认真落实2017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对复兴水库督察时提出的饮用水水源必须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切实保障公众饮用水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建立健全青神县复兴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青神县对复兴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能力,控制事件危害的蔓延,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复兴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县水利局请重庆两江源环境评价有限公司草拟了《青神县复兴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制定依据
(一)国家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二)地方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相关预案及其他文件。
三、主要内容
(一)总则。明确了《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突发环境事件分级、预案衔接、工作原则。
(二)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建立健全复兴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各应急组织机构职责。
(三)应急响应。明确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包括信息收集研判、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事态研判、应急监测、污染源排查与处置、应急处置、物资调集及应急设施启用、舆情监测与信息发布、响应终止等工作内容。
(四)后期工作。明确了根据具体事故类型及性质,及时组织实施环境恢复计划。
(五)应急保障。明确了通信与信息、应急队伍、应急物资、经费、医疗卫生、交通运输、人员防护及治安维护、技术装备、社会动员等各项保障工作。
四、《办法》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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