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成莲:
《关于申请正式设立青神县爱迪阳光幼儿园有限公司的报告》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县教体局通过材料审查和现场查看,经2018年5月24日局党委会研究,决定同意正式设立青神县爱迪阳光幼儿园有限公司,简称“青神县爱迪阳光幼儿园”,办学性质为营利性全日制民办园。请按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一、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及时到县工商局、卫计局、国税局、地税局完成相关登记,到银行建立对公账户,并将相关资质复印件报县教体局备案。
二、及时将招生章程和收费项目、标准分别报县教体局和县发改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宣传招生。
三、根据《青神县教育体育局关于规范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做好招生宣传和登记报名工作,招生对象为3—6周岁学前儿童,按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混合班30人标准规范编班。
四、严格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四川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政策法规,加强安全、保教、队伍、后勤、财务等管理,依法办园、规范办园,促进幼儿身心健康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青神县教育体育局
2018年5月24日
下一条:关于印发《2018年青神县工业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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