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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创建2018年绿色示范学校的通知

青教普〔2018〕4号

  
日期:2018年03月01日  来源:县教体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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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按照市教体局《关于印发<2018年创建四川省和国家森林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眉教体发〔2018〕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县学校开展绿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目标

2018年,创建市级“绿色示范学校”5所,分别为中职校、南城小学、观金学校、高台学校、县幼儿园。通过“植绿、养绿、护绿”行动,引领青少年从小树立绿色发展生态文明意识,开发特色绿化区角,努力构建一校一景的育人环境和生态环境,确保学校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使师生对创建工作知晓率达到100%。

二、工作任务

(一)纳入课堂教育教学。将绿色、环保、生态等教育内容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立足课堂教学主渠道,充分利用语文、生命生态与安全、科学、地理、生物以及地方课程,常态化开展绿色生态文明教育。

(二)开展主题教育。利用植树节、地球日、世界水日及世界环境日等纪念日,通过主题班会、黑板报、手抄报、国旗下讲话、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知识竞赛、辩论赛、专题讲座、摄影评比等方式,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绿色主题教育,增强师生环保意识,培养学生自觉保护生态、爱护环境、热爱大自然的文明行为。

(三)组织主题实践体验。组织师生参与义务“植一颗树,栽一株花”“爱湖护岛,志愿服务”“废物利用、科技创新”“绿色出行、践行环保”“卫生巡查、文明劝导”“参观垃圾处理回收再利用工厂”等实践体验活动,增强广大师生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意识,践行爱绿、护绿、低碳、环保的文明健康生活方式。

(四)增加校园绿化美化面。各校、园要加大对校园绿化美化的经费投入,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对学校绿化用地的要求,积极开展植绿、护绿、兴绿等行动,做到应绿尽绿、见缝插绿、立体增绿,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绿化覆盖率达40%,师生参加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0%。

(五)大力开展各类宣传。大力开展校园绿化美化、生态文明建设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等的宣传,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展板、橱窗、校园网络、微信公众号,通过家长会、给家长的一封信、“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全方位、多形式开展专题宣传,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广大师生强化生态文明理念,以实际行动支持绿色创建活动,自觉融入到全县绿化工作中去。

三、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为抓好全县教体系统的绿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确保全面、按期、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县教体局成立以局长杨宏为组长,机关党委书记刘琳为副组长,教育股、计财股、安全办公室、局办公室等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绿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教育股,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校、园要对应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有专门机构、有专门人员,工作推进落实到位。

(二)高度重视。各校、园要将创建工作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的重要抓手,牢固树立正确的生态发展观,将创建工作作为建设生态文明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重要载体,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提高认识、加大投入,将创建工作贯穿于教育教学全过程。

(三)经验总结。各校、园要及时总结创建工作的活动开展情况和实效进展情况,在校园媒体、地方媒体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上广泛宣传,并及时将本校、园活动组织进程以新闻加图片方式报教育股、局办公室。县教体局将把绿色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学校目标考核。

青神县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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