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安监所:
现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青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25日
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和防汛防灾工作,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近期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的系列决策部署和防汛减灾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突出汛期非煤矿山安全工作特点,集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严防非煤矿山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内容及时间安排
(一)检查范围
全县非煤矿山企业。
(二)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运行管理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及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以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安全风险登记建档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隐患排查整治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是否开展汛期安全检查并落实隐患整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是否整改落实到位。
5、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非煤矿山企业汛期应对暴雨极端天气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露天矿山:是否按设计采取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是否对采场边坡和上山公路边坡特别是高陡边坡进行监测监控,是否及时处置危岩、浮石、边坡松动等事故隐患;存在软弱构造面滑坡体、地质灾害隐患的矿山是否对矿区内和周边山体开展巡查。
6、应急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是否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是否配备必要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是否加强岗位应急培训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是否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三)时间安排
1、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9月1日)。各乡镇安监所迅速将此工作方案印发至属地非煤矿山企业,并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广泛宣传发动。
2、自查自纠阶段(9月2日至9月15日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对生产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
3、执法检查阶段(9月16日至9月30日)。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乡镇安监所要加大对本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县安监局将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开展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安监所要高度重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盲区。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
(二)严格执法查处。县安监局将坚持有违必罚和严处重罚,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执法措施。对拒不整改隐患或逾期仍未整改到位的依法严厉惩处,情形恶劣的依法提请政府取缔关闭。
请各乡镇安监所于10月6日前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报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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