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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青安委〔2016〕10号

  
日期:2016年09月20日  来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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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确保国庆节和第九届中国竹文化节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经县安委会研究,决定从2016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为期1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及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批示和省、市、县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安排部署,把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切实把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牢牢把握制定大排查大整治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环节,并将检查督导贯穿大排查大整治的全过程。

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国庆节和第九届中国竹文化节提供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时间及范围

(一)时间:2016年9月20日至10月20日,为期一个月。

(二)范围:全县所有乡镇、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

三、重点及内容

(一)乡镇、县级部门重点及内容。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隐患排查治理等重点工作落实及推进情况。

(二)生产经营单位重点及内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作为最重要的职责是否落实到位,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各个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是否“五到位”。

(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重点及内容。

⒈道路(水上)交通安全。加强竹文化节期间道路交通疏导,做好防止交通拥堵预案;要强化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路危险路段,波形防护栏等道路安保设施建设;要严厉查处酒后驾车、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开展客运车辆、校车整顿和货车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教育、大整治”专项整治;要加强客运班车源头安检,做好道路交通分流和安全保障;要加强客渡船监管,严厉打击“超员超载、非客船载客、争抢航道、冒险航行”行为;严格落实救生衣行动,所有乘驾人员上船必须穿救生衣。

⒉建筑施工安全。要加强建筑工地、水电工程建设工地特别是竹文化节所涉及场馆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及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火灾、触电、倒塌措施;要加强施工现场电焊气焊、起重、登高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执法检查。

⒊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安全。要突出重大危险源管控,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情况,掌握安全现状,管控重大风险,消除重大隐患。要盯牢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减少涉及易燃易爆介质的独栋厂房作业场所作业人员,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要严控重点环节,实行企业动火作业管理提档升级,凡是关键部位、仓库和储罐区的动火作业票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批,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现场监控,保证依规检测检验、应急装备就位以及救援人员监护到位。要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把进货和送货关口,严禁超量储存,严禁向零售点超量配送,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9月20日-10月15日,暂停装载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车辆上路运营。要持续开展粉尘涉爆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充分发挥专家查隐患促整改作用,严防粉尘爆炸事故发生。

⒋消防安全。要深入排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高层地下建筑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集中力量对宾馆、饭店、商场、市场、车站、码头、KTV、网吧、医院、学校、建筑工地、人口居住密集区,以及各类出租房等的消防安全进行重点检查,切实落实责任,消除火灾隐患。

⒌旅游安全。要认真做好各景区景点、旅游项目、旅游设施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工作,加强对宾馆饭店和旅游交通运载工具的安全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类游乐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一律停止运营使用;加强对食品安全检查力度,落实监督抽检机制,确保旅客安全。

⒍工业企业安全。要加强作业现场现实安全隐患、作业环境安全条件等专项排查整治,特别是要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用电作业、检修作业、维修作业等易引发事故环节的排查整治,严格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行业(领域)特点,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安全。

四、大排查大整治方式

(一)自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抓好组织发动,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不留死角。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二)督促检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系统)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深入所属辖区、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组织、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县级领导也要深入分管部门、行业(领域)开展督促检查。

(三)督导检查。大排查大整治期间,县安委会将组织6个督导组,由县级相关领导带队,对各乡镇及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情况进行督导。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其他负责同志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深入一线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要围绕检查的重点和主要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扎实组织开展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本单位的大排查大整治。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采取各种方式,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确保大排查大整治扎实有效开展、不走过场。

(三)坚持统筹兼顾,切实整改隐患。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既要全面发动,督促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彻底排查隐患和问题,重点检查隐患突出、安全生产条件差的行业、单位、部位、场所和环节,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要求落到实处,切实把隐患、问题消除,做到真正把事故压下来。

(四)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取得实效。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覆盖”开展排查整治,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要以更加“严细实”的作风,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从操作层面倒查倒逼,一查到底,涉及哪一环节、哪一层级责任没落实,对涉及的企业管理者、政府相关部门及各级负责人一律严肃处理。要坚持“命”字在心、“严”字当头、敢抓敢管,各级领导要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现场开展督促指导,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取得实效。

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并形成报告。各生产经营单位要于10月23日前将总结报告报辖区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行业主管部门要于10月25日前总结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

青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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