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市安办《眉山市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眉安办〔2016〕21号),结合实际,制定了《青神县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7日
青神县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政府决策部署,着力解决当前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眉山市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方案》,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把隐患排查治理挺在事故前面,扎实构建事故应急救援最后一道防线。坚持关口前移,超前辨识预判岗位、企业、区域安全风险,通过实施制度、技术、构建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闭环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执法,及时发工程、管理等措施,有效防控各类安全风险;加强过程管控,通过现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强化事后处置,及时、科学、有效应对各类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事故伤亡人数、降低损害程度。
(二)工作目标。到2018年,构建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无缝对接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全社会共同防控安全风险和共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责任、措施和机制更加精准、有效;构建形成完善的安全技术研发推广体系,安全科技保障能力水平得到显著提升;构建形成严格规范的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制度机制体系,使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构建形成完善的安全准入制度体系,淘汰一批安全保障水平低的小矿小厂和工艺、技术、装备,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能力得到全面加强;实施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根治一批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
1.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分级和事故隐患排查分级标准体系。建立非煤矿山、危化品、输油气管道、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和冶金、机械、商贸等工贸企业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基础数据库。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研究制定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辨识、评估、分级标准,为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提供依据。
2.全面排查评定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等级。各地各行业在深入总结分析事故发生规律、特点和趋势的基础上,每年排查评估本地区、本行业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依据相应标准,分别确定安全风险“红、橙、黄、蓝”(红色为安全风险最高级)4个等级,分别确定事故隐患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并建立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数据库。
3.建立实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机制。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原则,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明确落实每一处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管责任,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健全安全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红色、橙色安全风险进行分析、评估、预警。落实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岗位责任,建立企业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
4.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建立自查、自改、自报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政府部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网络管理平台并与企业互联互通,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
(二)强化安全生产技术保障
1.强化信息化、自动化技术应用。针对可能引发重特大事故的重点区域、单位、部位、环节,加强远程监测预警、自动化控制和紧急避险、自救互救等设施设备的使用,强化技术防范。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自动化控制和紧急停车(切断)系统,可燃有毒气体泄漏报警系统,鼓励推广“两客一危”车辆(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车)安装防碰撞系统。建立完善省际营运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一车三方”动态监管平台建设。加快全县安全生产预警体系建设,提升信息化在事故风险预测、预警、预防等方面的支撑能力。
2.推进企业技术装备升级改造。按照国家已发布的淘汰落后和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目录,通过法律、行政、市场等多种手段,推动、引导高风险企业开展安全技术改造和工艺设备更新,淘汰一批不符合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推动一批高危行业企业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
3.加大安全科技支撑力度。充分利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等科研资源,加大对遏制重特大事故关键安防技术装备的研发力度,优先安排专项资金对安全生产科技攻关项目进行引导性支持。加大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力度,搭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完善国家、地方和企业等多层次科研成果转化推广机制。
(三)严厉打击惩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1.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各有关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要制定完善权责清单,制定安全监管执法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尺度和执法主体。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强化执法信息公开,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2.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健全“双随机”检查、暗查暗访、联合执法和重点执法制度,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止民用爆炸物品供应、吊销证照,以及停产整顿、上限处罚、关闭取缔、从严追责“四个一律”执法措施。
3.运用司法手段强化从严治理。加强安全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介入安全执法工作机制。对抗拒执法、逾期不执行执法决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涉嫌犯罪的违法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坚决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探索设立安全生产审判庭、检察室,建立查办和审判安全生产案件沟通协调制度。
4.强化群防群控。推行执法曝光工作机制,强化警示教育。加大举报奖励力度,鼓励发动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强社会监督。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定期通报“黑名单”生产经营单位和曝光重大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
(四)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
1.严格规划准入。把安全规划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和城镇发展总体规划,并加强规划之间的统筹与衔接。加强城乡规划安全风险的前期分析,完善城乡规划、设计和建设的安全准入标准,研究建立招商引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高风险项目建设安全审核把关,科学论证高危企业的选址和布局,严禁违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在高风险项目周边设置人口密集区。
2.严格规模准入。根据产业政策、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明确非煤矿山、危化品等高危行业企业最低生产经营规模标准,严禁新建不符合最低规模要求和产业政策的小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大型经营性活动备案审批制度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预警制度,严格控制人流密度。推动实施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空间物理隔离技术工程,严格限制劳动密集型作业场所单位空间作业人数。
3.严格工艺设备和人员素质准入。实施更加严格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安全标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和工艺,对不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准投入使用。明确高危行业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专业素质及年龄、身体状况等条件要求,完善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准入制度。
4.强力推动淘汰退出落后产能。紧密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要求,顺势而为,研究细化安全生产方面的配套措施,严格安全生产标准条件,依法关停退出达不到安全标准要求的产能和违法违规企业,及时注销到期不申请延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有关人民政府关闭经停产整顿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资金奖补、兼并重组等途径,引导安全保障能力低、长期亏损、扭转无望的企业主动退出。
(五)着力加强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建设
1.加快建设实施一批重点工程。以高安全风险行业领域、关键生产环节为重点,紧盯重大事故隐患、重要设施和重大危险源,精准确定、高效建设实施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重点建设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及事故预警工程、危险化学品罐区本质安全提升工程、化工企业进入工业园区搬迁工程、工贸行业粉尘防爆治理工程、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治理工程等。
2.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探索建立有利于工程实施的财政、税收、信贷政策,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市场筹资为辅,政府奖励支持的投入保障机制,引导、带动企业和社会各界积极主动支持实施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努力构建保护生命的“安全网”。
(六)切实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1.加强员工岗位应急培训。健全企业全员应急培训制度,针对员工岗位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应急知识培训,提升一线员工第一时间化解险情和自救互救的能力。
2.健全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健全部门之间、地企之间应急协调联动制度,加强安全生产预报、预警。完善企业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严防盲目施救导致事态扩大。强化应急响应,确保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救援。
3.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统筹规划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危险物品经营、储存单位和矿山、建筑施工等高危企业要建立专业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加大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储备的资金投入。各地要探索建立救援队伍社会化服务补偿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七)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1.在广播、电视、报刊和政府网站全面开设安全生产专题栏目,充分利用政务微信、微博、短信平台等,加强安全生产新闻宣传、事故警示教育和网络舆情引导。
2.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知识大赛等活动,全面提高广大企业、社会各界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了解、关心、支持相关工作措施,进一步凝聚安全共识,提升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作为安全生产“牛鼻子”工程,摆在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抓实抓好。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本行业实际,分别制定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建筑施工、城镇燃气、长输管道、工业企业、道路和水上交通、学校、旅游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等行业领域的具体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细化2016年至2018年分年度分阶段的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措施,抓紧组织推进,务必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抓好精准实施。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住关键时段、关键环节,从构建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强化技术保障、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推进保护生命重点工程建设、加强源头治理、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等方面入手,从制度、技术、工程、管理等多个角度,制定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症下药、精准实施。要建立跟踪督办制度,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加强协调督促,加快各项工作推进步伐,确保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取得实效。
青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7日
下一条:青民政〔2016〕87号青神县民政局青神县财政局关于印发青神县自然灾害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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