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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依法治县办公室 中共青神县委宣传部 青神县司法局

关于印发《青神县“法润天府.法治文艺进万家”活动方案》的通知

青司发〔2016〕5号

  
日期:2016年11月04日  来源:县司法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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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工作,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增强法治文化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推动“七五”普法开好局、起好步,按照《关于印发〈眉山市“法润天府·法治文艺进万家”活动方案〉的通知》(眉普法办〔2016〕10号)要求,县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法润天府·法治文艺进万家”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印发给大家,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青神县“法润天府·法治文艺进万家”活动方案

     2.青神县“法润天府·法治文艺进万家”演出记录表

青神县依法治县办公室

中共青神县委宣传部

青神县司法局

2016年5月30日

附件1

青神县“法润天府·法治文艺进万家”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日至10月10日

二、活动内容

(一)加大对法治文化作品的创作(6月1日至6月30日)。各部门、各级文艺团体要积极参与文艺作品创作。包括县级法治文艺宣传队、乡镇法治文艺宣传队、乡镇文化站、民间文化艺术协会等。文艺作品以川剧、话剧、小品等演出类作品为主,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贯穿“法律七进”这一主题,用艺术的形式彰显法治精神,提倡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突出地方特色。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二)举办主题特色鲜明的法治演出(7月1日至10月10日)。通过广泛开展法治文艺节目演出,不断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各乡镇要组织开展至少1场法治文艺演出,县普法办要组织县法治文艺宣传队到乡镇、村(社)开展巡演,以歌舞、相声、小品、哑剧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多样文化形式,让老百姓在丰富业余生活的同时,能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普法办)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活动对推进“法律七进”工作深入开展的重要意义,认真制定活动的详细方案,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二)突出主题,注重活动实效。要紧紧围绕活动内容,创新工作思路,突出重点,将法律知识、法治理念和法治精神有效融入活动中,增强活动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大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注重资源整合,创新宣传方式,调动更多的宣传力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对此次活动宣传报道,提高活动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推进“法律七进”工作的顺利开展,增强法治文化对人民群众的影响力和引导作用。

各乡镇、行政执法部门于10月10日前按要求报送创作的优秀作品至少1个(含文字材料和视频)至县普法办(设在县司法局),各乡镇同时报送《青神县“法润天府·法治文艺进万家”演出记录表》和活动开展情况(含图片、影像资料)。县依法治县办、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将对报送的优秀文艺作品、组织开展活动的先进单位进行评选表彰,并择优推荐到市上。(联系电话:38816911,邮箱:1486714316@qq.com。)

附件2

青神县“法润天府·法治文艺进万家”演出记录表

时间

地点

节目清单

演出单位

观看人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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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

上一条:关于对2015年中介服务商年审结果公示的受警告处分的服务商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第二批法治示范乡镇、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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