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为第九届中国竹文化节创建一个整洁、文明、规范、有序的市容环境卫生秩序,确保“竹文化节”圆满成功。根据上级要求,在城区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行动。为确保综合整治行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退道入店、清道治乱、用道有序、还道于民”的总体要求,以治理占道经营、乱摆摊点、乱倒垃圾、乱停车辆、乱设广告”为重点,在“竹文化节”期间城区主次干道达到路面干净整洁,交通秩序畅通,无占道经营、无乱搭乱建,广告招牌规范有序。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市容市貌整治工作的领导,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成立市容市貌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宋志全 县住建局副局长(主持城管办工作)
成 员:县治理办、县委宣传部、县交警队、县交通局、县商务局、县食药局、县工商局、县住建局、县环卫局相关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城管办,由魏志明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6年1月1日-2016年6月30日)
各责任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发挥电视、报社等媒体作用,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负面现象,营造全民参与中国竹文化节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7月1日-2016年8月31日)
加强部门联动,开展联合执法。牵头部门坚持开展每月一次联合执法行动,在中心城区内形成严抓、严管、严治的高压态势,以确保本次综合整治工作能够取得预期的效果。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6年9月1日—2016年9月30 日)
全面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对前两个阶段的工作进行“回头看”,及时梳理存在的薄弱遗漏环节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弥补,巩固整治成果,形成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长效机制,确保“文化节“期间城区市容秩序井然、干净整洁,交通秩序安全、畅通、不堵、不乱的良好局面。
四、工作职责及分工
(一)市容市貌整治
1.加强店面经营管理。严格执法,取缔门店店外营业和乱搭乱建等行为,使主街道达到“无户外经营、无骑门摊、无店外加工、无店外修理、无乱堆乱放、无棚伞”的“六无”标准。(牵头部门:县城管办)
2.加强流动摊点管理。重点整治主次干道、商业街及公共场所流动摊点不规范经营、沿街叫卖等。(牵头部门:县城管办,配合部门:县食药局、县工商局)
3.依法治理户外广告牌。规范广告牌的设置,依法拆除违法违章设置及陈旧破损的户外广告牌,清理在人行道上违规放置的广告招牌(灯箱),清除在城区道路树木、线杆、街名牌等公用设施上随意设置的各类粘贴、喷涂小广告,三轮车广告、车体广告及乱贴乱画等“城市牛皮癣”。(牵头部门:县城管办,配合部门:县工商局、县治理办)
4. 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加强对城区主要出入口、城区主次干道、公园、广场、农贸市场、临街人行道等公共场所日常清扫保洁力度,及时收运和处理垃圾,严厉查处乱倒乱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行为;加强对道路清洗,提高道路洒水频率,降低扬尘。(牵头部门:县环卫局,配合部门:县住建局、县商务局)
5.规范临街施工打围作业的管理,整治临街装饰装修工地不打围、撒漏、污水外溢等行为。(牵头部门:县城管办,配合部门:县住建局,县环卫局)
(二)交通秩序整治
1.规范车辆停放。小车、摩托车和非机动车要按照划定的停车线有序停放,严厉查处乱停乱放车辆,保障城区车辆入位停放、停车有序、 管理到位。(牵头部门:县交警大队,配合部门:县城管办)
2.严管重罚城区抛、撒、滴、漏车辆。城区内运载散体、流体物质的车辆,必须采取严实密封的防护设施,防止扬尘遗撒现象。(牵头部门: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交警大队、县环卫局)
(三)园林绿化维护加强园林及行道树的维护和修整。
建立园林绿化养护精细化管理机制,做好植绿补绿工作。重点实施园林及行道树修剪、补栽、树木美化等工作,及时修枝剪叶、更换坏死树木。(牵头部门:县环卫局,配合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
五、工作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细化任务,责任到人,扎扎实实、积极稳妥地推进整治工作。
(二)要强化分工协作,实现齐抓共管。此次整治任务关系重大,各部门要注重加强沟通联系,切实履行职责,做到互相配合,主动融入,加强沟通协调,充分发挥合力,实现齐抓共管。
(三)要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执法中队要结合日常巡查,积极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对这次专项整治的目的、意义、内容、要求进行深入宣传,把集中整治行动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发动群众积极、主动参与。
(四)加强督导,注重实效。县治理办负责定期对各工作组各部门开展综合整治的情况进行督查和指导,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青神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19日
上一条:关于眉山市青神县国际竹艺城等5家景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青神县2015年计量器具周期检定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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