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下属单位:
《青神县水务局2016年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局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神县水务局
2016年6月6日
青神县水务局2016年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青神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神县2016年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青安办〔2016〕11号)和省水利厅相关文件要求,为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结合全县水务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开展隐患大排查,坚决把事项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规范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推进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设施自动化监测监控系统改造,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推进重点工作落实,切实提高监管水平;加强储存和使用环节监管,确保不发生有影响的安全事故。
二、工作范围
全系统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
三、工作措施
(一)全面开展隐患大排查工作。通过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和储存环节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落实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健全防范措施,提高防御能力,对在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采取断然措施进行限期整改,坚决把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全面治理违规违章问题,确保全系统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三)推动重点工作落实,切实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一是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抓手,进一步推动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和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二是加强保存、使用危险化学品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操作规程,提升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
四、实验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时间:2016年5月至10月,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组织部署阶段。6月12日前,各单位要按照局专项整治方案要求,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广泛的动员和部署,扎实有序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改阶段。6月13日至7月30日,各单位要落实机构或专人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落实责任、资金、整改措施,并加强监控。对存在重大隐患,要及时报告,并实行挂牌督办制度,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一时难于完成整改的,要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或安排专人盯守,实行24小时严密监控。
(三)检查阶段。8月1日至10月30日,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主要内容:一是检查各单位开展事故隐患自查情况;二是检查各单位整改事故隐患情况,检查出事故隐患是否已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的隐患,是否已落实整改资金和整改计划等情况。各单位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安全保障措施、应急预案“六落实”,切实推动隐患整改。未落实整改,造成安全事故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和责任,每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报局办公室。
二要突出重点,依法整治。各单位要按照县水务局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研究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薄弱环节,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内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三要强化汛期监管。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强化汛期安全预警、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确保汛期防洪措施落实到位。
上一条:关于印发《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行业“吃拿卡要”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青神县审计信息宣传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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