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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卫计局

关于表彰30年护龄护士的决定

青卫计发〔2016〕61号

  
日期:2016年06月21日  作者:青神县卫计局  来源:青神县卫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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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医疗卫生和计生单位:

长期以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与关怀下,我县护理事业有了长足发展,广大护理工作者常年战斗在临床第一线,为救死扶伤、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推动全县卫计事业的发展、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快速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了表彰她们的功绩,鼓励护士长期从事并热爱本专业,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根据《护士条例》第六条规定,经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研究,决定对从事临床护理工作30年的护士进行表彰。

希望老一辈护士珍惜荣誉,在工作中发挥好“传、帮、带”的作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县护理事业的发展。同时,号召广大护理工作者要以她们为榜样,学习她们三十年如一日,在平凡的工作中,默默无闻、任劳任怨,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努力践行救死扶伤,关爱生命、无私奉献的职业宗旨,为我县卫计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青神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2016年度30年护龄护士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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