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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教普〔2016〕19号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 知

  
日期:2016年05月18日  作者:教育股  来源:县教体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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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幼儿园:

为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学前教育的良好氛围,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川教函〔2016〕201 号)要求,决定组织全县幼儿园开展201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幼小协同、科学衔接

二、活动时间

5月20日—6月20日

三、活动内容及要求

1. 同一乡镇的幼儿园和小学要相互联系、相互配合,同步行动,共同做好幼小衔接相关工作。

2. 做好幼儿的入学准备工作。各幼儿园要对2016年9月1日前年满6周岁的幼儿,在一日生活常规中渗透并指导幼儿做好学习生活习惯、社会礼仪交往等方面的小学入学准备。各乡镇中心园可组织大班幼儿参观小学的升旗仪式、早操以及小学生上课,了解小学学习规则,激发他们上学的欲望。各小学可组织教师走进大班幼儿,宣讲小学阶段需要养成的习惯和形成的能力等,做好小学学习准备。各小学要坚持“零起点”教学,采取趣味性教学、情感化教育等方式帮助幼儿适应小学生活,有效缓解家长“跟不上”的担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 做好家长工作。各幼儿园要组织本园2016年9月1日前年满6周岁的幼儿家长召开座谈会,做好招生政策、家教知识等方面的宣传。一是宣传我县小学一年级招生的具体政策,告知家长于6月15—21日到我县小学进行一年级学位申请。二是强调对幼儿提前进行拼音书写、汉字书写、算术计算的危害,指导家长正确认识小学“零起点”教学。三是引导监护人在家庭生活中要指导幼儿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和自理能力,做好小学入学准备。四是提醒家长要创设安静的学习环境,添置写字台、书架、台灯等必要的学习用品。

4. 活动结束后,请各园将开展活动的照片3-5张并附文字说明于6月23日前报县教体局教育股。

                                                                                                    青神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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