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二十二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青神县委宣传部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二十二次全会精神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安排的通知》(青委宣通〔2015〕32号)要求,现将教育系统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宣传形式及内容
(一)开展一次专题讲座
时间:2016年1–2月
主题:回顾“十二五”成就展望“十三五”规划
形式:各中学校长或德育分管行政面向全校师生宣讲。各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各直属单位负责人面向本单位教职工宣讲。
内容: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二十二次全会精神,“十二五”时期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十三五”规划建议的主要内容,解答师生关心的实际问题。
(二)开展一次主题活动
时间:2016年3-4 月
形式:各中小学结合本校实际,通过主题班会、党团活动、社会实践等形式,组织师生开展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童谣传唱等活动,感受祖国发展新面貌、百姓生活新气象,展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美好前景。
(三)设置一个宣传专栏
时间:2016年2月至4月
形式:各中小学、幼儿园专设一个宣传栏并定期更换。班级每月板报要有相关内容,。
内容: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二十二次全会精神,宣传全国两会精神和“十三五”规划纲要。
(四)设置一条宣传标语
时间 :2016 年2月至4月
形式:有LED显示屏的中小学、幼儿园或直属单位通过LED显示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没有显示屏的学校在校园内外醒目位置设一条布标。内容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分两个阶段展开。从县委三届二十二次全会闭幕到2016 年全国“两会”召开(3月前)为第一阶段,主要是集中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二十二次全会精神,“十二五”时期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十三五”规划建议的主要内容。2016年全国“两会”召开到“五一”前(3-4月)为第二阶段,主要是集中学习宣传全国两会精神和“十三五”规划纲要。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要把开展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作为贯彻全会精神的有效载体,作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师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学校工作日程、德育工作计划和德育课程安排,贯穿到教育教学校园文化活动中,并分别于3月10日前、4月30日前报送两个阶段的活动开展情况,图片及电子文档通过办公平台发送到县教体局教育股。
联系人:吕静。
附件: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二十二次全会精神参考宣传标语
青神县教育体育局
2016年1月19日
附件
学习贯彻党的十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二十二次全会精神
参考宣传标语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三届二十二次全会精神
2.“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
3.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
4.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
5.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
6.全面从严治党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7.坚持创新发展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
8.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9.坚持创新发展不断增强跨越发展动力
10.坚持协调发展不断优化均衡发展结构
11.坚持绿色发展不断提高生态文明水平
12.坚持开放发展不断开创合作共赢局面
13.坚持共享发展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14.紧紧围绕群众期盼办人民满意教育打造“学在青神”教育品牌
15.锐意进取拼搏实干主动作为争创一流
16.坚持“五大发展理念”推进“十三五”发展
17.把“五大发展理念”转化为青神实践引领和推进“十三五”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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