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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百日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青建通〔2017〕55号

  
日期:2017年08月24日  来源:县住建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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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单位、股室: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中共青神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神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委办〔2017〕79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实施。

特此通知。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23日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百日行动”的

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中共青神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青神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委办〔2017〕79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四届二次党代会、县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县委十四届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落实主体责任为重点,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为建设幸福美丽青神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活动时间

2017年8月至11月

三、具体内容

(一)深度解读主体责任内容,聚焦工作主业主责。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党代会精神。对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川委办〔2014〕20号)、《关于进一步推动县(市、区)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川委办〔2016〕28号)等文件要求,深度解读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主体责任内容,聚焦工作主业主责。

完成时间:2017年9月30日

责任单位:局党组、机关党委(各支部)

责任领导:刘建林、余泽云

工作要求:于2017年9月30日前,局办公室报送局党组、各支部报送本支部组织学习情况及会议记录、活动图片等资料到监审股。

(二)开展问题大起底大整改,确保整改落实见实效。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围绕作风建设、稳增长、脱贫攻坚、环境保护、深化改革、防汛减灾、安全维稳等工作,按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具体要求,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落实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开展大起底,形成问题台账(详见附件2),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并限期整改落实。

完成时间:2017年9月30日

责任单位:局党组、机关党委(各支部)

责任领导:刘建林、余泽云

工作要求:于2017年9月30日前,各支部报送本支部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会议记录、信息图片、问题台账、支部书记及科级干部发言稿到监审股。发言稿须包含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等内容。

(三)听取主体责任专题报告,层层传导级级压实。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建林听取局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情况报告1次,领导班子成员听取分管单位(股室)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不少于1次,并按要求撰写履责报告,填写“六张清单”和履责纪实手册。

完成时间:2017年9月30日前

责任单位:局党组、机关党委(各支部)、局纪检组

责任领导:刘建林、余泽云、葛月丽

工作要求:于2017年9月30日前,由监审股负责收集各班子成员、各单位(股室)负责人的履责报告、“六张清单”及图片信息。

(四)开展系列警示教育活动,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前往法纪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集中观看一部警示教育片,阅读一本警示教育读本和家风家训读本,开展一次“立家规传家训 晒家风”活动。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建林上一堂廉政党课、开展一次廉政谈心谈话。

责任单位:局党组、机关党委(各支部)、局纪检组

责任领导:刘建林、余泽云、葛月丽

工作要求:于2017年10月30日前,各支部将本支部组织参观学习情况及活动图片等资料报送监审股。

四、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支部、单位(股室)要深刻认识开展百日行动是推进反腐倡廉、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重要措施,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廉政勤政的基础工作,“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参与、亲自协调,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际成效。

(二)强化工作举措,确保工作实效。局机关党委要督促各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对标中央、省、市、县工作要求,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灵活选择自选动作,有力有序地开展百日行动。要加强宣传教育,及时提炼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要完善机制,形成常态长效,坚决防止走形式、走过场,真正助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强化监督检查,从严从实问责。局纪检组要加强对百日行动工作的督促指导,定期通报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流于形式的要严肃处理、通报批评,对问题突出、反映强烈的要向党组书记或班子其他成员提醒谈话、督促整改,对问题查实、影响恶劣的要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附件:1.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百日行动”问题台账

附件1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百日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刘建林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谢虹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竣党组成员、规划局局长

兰平昌党组成员、防震减灾局局长

余泽云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

葛月丽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刘波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任和县政协办公室副主任,抽调县住建局帮助工作

张译房管局局长

彭利县“大调解”协调中心副主任、项目办主任

成员:宋海燕局办公室主任

郭玲池计财股股长

郑林行政许可股股长

刘江建设股股长

赵宇规划局副局长

江卫兵质安站站长

肖耕建设监察大队大队长

郭成华村镇中队队长

李晓燕城建档案室主任

任杰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副主任

阳彬接访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局监审股,由局监审股副股长杨小红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

附件2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百日行动”问题台账

填报单位: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序号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整改时限





































上一条:关于开展“书记赛党课”活动的实施方案

下一条:关于印发《“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百日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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