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直属单位: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现将《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15年修订)〉和〈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方案(2015年修订)〉的通知》(川教〔2015〕41号)转发你们,请各校认真研究修订后的新方案,明确新方案对教育教学的新要求,从2015年秋季开学起结合以下具体要求一并认真组织实施。
一、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方案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随意挤占音、体、美和综合实践活动、地方与学校等课程,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赶超教学进度。学校总课程表、班级课程表要上墙,教师任课表要与班级课程表和总课程表一致,严禁弄虚作假。学校每年要对落实课程计划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存档备查。各学校要认真分析、解决实施中的困难与问题,并将情况及时报县教体局教育股。
二、认真上好书法课和《青神竹编》课。各学校要按照方案的要求,每周安排1节书法课。《青神竹编》作为青神地方校本课程,小学四至六年级和初中七、八年级在学校课程中每周安排1节《青神竹编》课。
三、认真上好少先队活动课程。小学一至六年级在学校课程中,初中七、八年级在地方课程中,每周安排1课时少先队活动课。
四、认真开展大课间体育活动。每天上午安排至少30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下午安排1小时集体体育锻炼;每天上、下午安排眼保健操各1次,每次5分钟。
五、严格作息时间。小学、初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8:00,初中住校生早上统一起床时间不早于7:00,初中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不得组织走读生上晚自习。寄宿制学校保证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
青神县教育体育局
2015年8月12日
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15年修订)》和
《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方案(2015年修订)》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
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省教育厅于2006年印发了《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试行)》和《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地方课程实施方案(试行)》;2007年,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健康素质的意见》,省教育厅按要求增加了体育课时,相应调减学校课程课时,并印发了《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修订稿)》,符合素质教育和时代要求的课程教材体系不断完善。经过八年的实践探索,各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成效显著,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得到落实,学生素质得到普遍提升。
课程设置方案必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根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四川省委十届四次、五次会议精神,按照国家和我省教育中长期规划纲要、《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在总结我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对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及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方案进行了必要的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15年修订)》和《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方案(2015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15年修订)》和《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方案(2015年修订)》从2015年秋季开始实施。各地要认真总结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研究分析实施中的困难与问题,并将情况及时报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四川省教育厅
2015年5月12日
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2015年修订)
根据《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教基二〔2011〕4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教基二〔2014〕4号)及《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教基〔2001〕2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和革命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意识、生态文明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的身心、良好的审美情趣;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具有中华文化底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国际视野;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课程设置的原则
(一)均衡性原则根据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要求,均衡设置课程。各门课程比例适当,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学校课程及总课时数和课时比例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之内;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科知识的内在逻辑,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课程;根据不同年龄段儿童成长的需要和认知规律,根据时代和社会发展对新型人才的要求,课程门类由低年级到高年级逐步增加。
(二)综合性原则注重学生经验,加强学科渗透,强化实践育人、综合育人。各门课程应重视学科知识、社会生活和学生经验的整合,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缺乏整合的现象。设置综合课程。一至二年级设品德与生活课,三至六年级设品德与社会课,一至九年级开设相应的综合性地方课程,旨在根据学生生活范围不断扩大的实际,把课程内容逐步从家庭扩展到学校、社会,使之生活经验不断丰富,社会性逐步发展。三至六年级设科学课,旨在从生活经验出发,让学生体验探究过程,学习科学方法,形成科学精神。设置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等),使学生通过亲身实践,发展收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并逐步形成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三)选择性原则统筹安排综合实践活动与地方课程、学校课程课时,必须为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留有一定课时,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学生的适应性。学校应根据本校实际,适应学生个性化需求,开设特色学校课程,增强课程对学校和学生的适应性,努力办出特色,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在达到九年义务教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农村普通初中试行“绿色证书”教育,形成有农村特点的学校课程结构。城市普通初中也要逐步开设职业技术课程。
三、课程设置安排
(一)各学年教学时间安排全年52周:教学时间39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13周。各学年39周教学时间安排:一至八年级每学年上课35周,复习考试时间2周, 学校机动时间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如学校传统活动、文化节、运动会、远足等。九年级全学年上课33周,复习考试4周(初中最后一年的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增加2周),学校机动时间2周。
(二)每周活动总量每周按5天安排教学。一、二年级周活动总量26课时;三至六年级周活动总量30课时;七至九年级周活动总量34课时;每课时以45分钟计。
(三)课程计划表
四川省义务教育课程计划表(2015年修订)见附件
四、课程设置说明
1.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为国家规定的必修课,其主要内容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等。其中,信息技术教育根据教育部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从三年级开始单独开设,每周1课时;劳动与技术教育从七年级开始开设,每周1课时;其他内容统整到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中学习。各地应根据省教育厅的有关要求开足开好,课时必须得到保证,不得挤占或挪用。
2. 地方课程由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关于地方课程管理与开发的指导意见统一规划(见《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方案(2015年修订)》);学校课程由学校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本课程开发与实施的意见》(川教〔2010〕120号)开发与管理。
3.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各门课程普遍增加了实践活动。学校在做学年教学安排时,应根据活动的性质和内容,统筹合理安排;各门课程均应结合本学科的特点,增强学科育人功能,全面落实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着力培养学生核心素养。
4. 一至九年级设置体育与健康课。体育与健康课程应遵照“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强调实践特征,注重激发学生的运动兴趣,引导学生掌握体育与健康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增强学生的体能,培养学生坚强的意志品质、合作精神和交往能力等,为学生终身参加体育锻炼奠定基础,促进学生健康、全面发展。
5.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传统文化教育、法治教育、民族团结教育、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国防教育以及综合实际活动中的小学劳动教育等专题教育主要安排在地方课程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中的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的内容主要渗透在相关学科和活动中进行,也可以利用地方与学校开发或选用的课开设专题教育活动。
6. 小学开设外语的起始年级一般为三年级。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从一年级开设外语,其课时从学校课程安排的课时中解决。初中阶段开设外语课程的语种,可在英语、日语、俄语等语种中任选一种。外国语学校或其他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可以开设第二外语。
7. 遵循学生的发展的规律,根据需要,学科课程可以进行开设长短课时的探索,如小学英语可以30分钟为1节课。
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方案(2015年修订)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深化教育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出的新论断、新要求,进一步完善我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和我省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11〕17号)、《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通知》(教基二〔2014〕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课程目标
(一)管理目标
1. 建立科学、规范、有序的地方课程开发、管理机制,增强与国家课程、校本课程的衔接与联系,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课程体系。
2. 充分反映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素质的要求和学生发展的需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生命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消防教育、防灾减灾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廉洁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国防教育、四川的经济社会发展教育、乡土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内容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劳动教育有机融入地方课程,构建具有四川特色的义务教育地方课程体系。
3. 优化义务教育课程结构,整合课程教学资源,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教育质量,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 加强我省研究、开发基础教育课程的队伍建设,提高我省地方课程建设能力。
(二)教育目标
1. 引导学生认识和理解生命的价值和意义,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心理品质,形成健全人格和生态文明的价值观,强化安全意识,培育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深对中华民族文化的认同和理解,帮助学生建立生命与自我、生命与自然、生命与社会的和谐关系,学会关心自我、关心他人、关心自然、关心社会。
2.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初步形成学生适应现代社会的生活态度、社会意识和法治素养,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开拓学生视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 促进学生对四川历史和省情的了解,让学生热爱家乡、热爱四川,增强学生振兴四川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课程设置
(一)课程设置原则
1. 发展性原则。地方课程要以学生发展为本。设置课程门类和安排教学内容应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成长的需要、身心发展特点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素质的要求,课程内容应与时俱进、不断更新。
2. 整合性原则。按照《基础教育课程纲要(试行)》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通知》的精神,开发我省地方课程资源,重视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有关内容及国家有关部委文件要求开展的专题教育进行整合和落实。
3. 地域性原则。地方课程的设置应适应我省社会经济发展和学生现实生活的实际需要,充分反映四川的历史和现状,立足于学生的发展,体现我省的地方特色。
(二)课程设置
我省地方课程共设置“生命?生态?安全”、“家庭?社会?法治”和“可爱的四川”等课程,并使用相应的教材。各课程安排及课时见附件。
我省地方课程共安排974课时,占义务教育阶段总课时的10.23%。
(三)课程内容
1. 生命?生态?安全
“生命?生态?安全”课程的总目标是:帮助学生建立个体生命与自我、与他人、与社会、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学会安全生活、健康生活、智慧生活、和谐生活,提升学生的生活品质和生命质量,逐步形成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取向的情感、态度、价值观。
“生命?生态?安全”课程的内容安排:将生命教育、安全教育(含消防教育)、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生态文明教育、防灾减灾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国防教育等专题教育内容贯穿九年义务教育的始终,并在一至六年级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廉洁教育、劳动教育等,七至九年级进行禁毒教育、预防艾滋病教育、性健康教育等。
“生命?生态?安全”课程各学段培养目标和教学内容的确定要遵循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认知水平和教育规律,保证各个学段的教学循序渐进、有机衔接。
2. 家庭?社会?法治
“家庭?社会?法治”课程的总目标是:学习家庭、社会、法治的相关知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学生法治观念,培养学生爱家庭、明礼仪、亲社会、守法纪、重廉洁的情感,增进学生家庭责任感、社会适应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家庭?社会?法治”课程的内容安排:以家庭教育、社会实践、法治教育为重点,整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文明礼仪教育和廉洁教育等专题教育内容。具体教学内容应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选择源于学生生活、利于学生发展、与现代社会发展趋势有关的内容。
3. 可爱的四川
“可爱的四川”课程的总目标是:让学生了解四川厚重的历史和灿烂文化,了解四川是一个多民族的大省,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努力创造了四川今天的辉煌,帮助学生认识自己的生活环境,培养学生热爱家乡、民族团结的情感,增强学生振兴四川、建设家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可爱的四川”课程内容安排是:四川的沿革、四川近现代历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四川的社会经济发展、四川的地方文化特色、四川的民族及民族团结、四川的地理环境、四川的旅游资源和有关乡土教育等。
三、地方课程管理要求
四川省教育厅是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的主管单位,负责地方课程的规划、管理和地方课程教材审定。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省教育厅制定的“地方课程方案”及其设置的各课程的“指导纲要”要求,指导区域内学校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和管理,在建立义务教育地方课程有效实施的机制,加强地方课程教师配置和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地方课程实施的经费、设备设施投入等方面提供保障。
各级教育科研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地方课程教育教学研究,落实专人负责地方课程教学研究,有效组织地方课程教学研究活动,加强地方课程资源建设,发现、分析地方课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办法。
全省各中小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通知》要求,依法实施教学管理,全面落实地方课程计划,开足开齐课程,保证地方课程的教学质量。要成立地方课程教研组,开展形式多样的、有效的校本研修活动,不断改进教学手段方法,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组织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地方课程的教育教学质量。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课程资源系统,积极争取社区、学生家长等有关方面的支持。
四、地方课程的实施与评价
(一)地方课程的实施
地方课程是必修课程,各地要将地方课程与国家课程的实施、学校课程的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教学方式的变革,注意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习、在生活中学习,增强学生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对社会的适应能力。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统筹配置教师资源,专、兼职结合,合理安排,以保证地方课程的教学师资,要鼓励教师承担地方课程的教学工作。要加强地方课程的教师培训,在省级骨干教师培训的基础上,各市(州)要组织实施地方课程教师的全员培训,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各地要充分利用高校专家、优秀教研员和骨干教师资源,建立地方课程实施支持小组,切实解决教师教学中的实际问题。
省、市(州)、县(市、区)教育科研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地方课程教学研究与管理,建立并完善多级教研网络,对学校进行指导。要切实研究解决地方课程实施中的问题,不断提高教师课堂教学实施能力。要搭建地方课程教师相互学习交流的平台,通过开展赛课、说课、教学案例评选、教学论文评选等形式多样的活动,促进教师的学习和交流,促进教师专业发展。要加强校本研训,鼓励教师反思和同伴互助,研究解决自身教学中的问题。
(二)地方课程的督导评估和评价
加强对地方课程实施的督导评估。要将地方课程改革作为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开展视导和检查,并把地方课程实施情况列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的工作考核内容。对地方课程的督导评估要以落实本方案、开足开齐课时、加强地方课程师资建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等为重点,以督促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落实地方课程计划,切实开好地方课程。要把地方课程的教学作为教师考核、评聘和晋级的重要内容。
建立以管理者、教师、学生、家长共同积极参与的地方课程评价机制。可采取考试、考查、演示、竞赛、成果展示、论文、档案袋等多种评价方式,评价方法要多样化;要重视对地方课程实施中的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知识与技能的提高,更要重视学生综合能力、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方面的发展,要采用多种评价手段方式全面评价学生,促进学生发展。要积极探索便于教师使用和利于引导学生进行积极自评和互评的评价方法,提高地方课程评价的有效性。
要全面评价地方课程教师的工作,以调动地方课程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要在津贴待遇、晋级、评优等方面同等对待地方课程任课教师;要大力表彰在地方课程教学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作用。
五、加强对地方课程资源建设和教学研究
完善有四川特色的地方课程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以科学精神不断地进行探索、创新。省教科所要与相关出版社、高校、市(州)教科所、学校一道,加强地方课程资源建设。要建立四川省义务教育阶段地方课程网络交流平台,不断丰富网络教学资源,使之成为教师跨区域、跨时空学习、交流的媒介,逐步实现地方课程教师的网络培训和网络研究,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支持。要加强四川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基地校建设,充分发挥基地校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总结推广基地学校地方课程实施中的经验。省教科所要联络有关师范院校、组织各级教育科研部门与学校、教师一道对实施中的问题进行研究,发挥专业引领作用。教科研人员要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地方课程实施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广泛征求师生对地方课程的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地方课程体系、丰富我省地方课程的内容,提供科学依据。
上一条:会议纪要
下一条:青神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同意青神县收藏协会法人变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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