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股室:
为切实做好2015 年春节期间各项工作,按照《中共青山县委办公室、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青委办〔2014〕127 号)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走访慰问工作(责任领导:谢虹、郭志容、鱼汆)
全局干部职工要深入联系村、联系户,扎实开展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做好老党员走访慰问工作和困难群众、贫困学生、残疾人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做好退休老干部、老党员走访慰问工作。
二、积极稳妥化解建设施工领域欠薪争议(责任领导:周勇)
深入开展建设施工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妥善处理好财富中心商业综合体、东山商贸新城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保证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应得报酬。
三、丰富干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责任领导:鱼汆)
组织党员、共青团员、全局干部职工开展一次内容丰富、寓教于乐的工会活动。
四、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领导:周勇)
继续深化“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活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建筑施工、城市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五、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责任领导:鱼汆)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点关注群众反映较多、影响较大、极易在年末涌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欠款纠纷等问题,加大对财富中心商业综合体、东山商贸新城欠薪争议及重点群体信访问题的化解力度。
六、坚持务实节俭文明过年(责任领导:谢虹)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六个坚持”、县委县政府十条规定精神,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本着简约、简朴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各种活动。严格财经纪律,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会议费等费用支出,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巧立名目套取财政资金,不得用公款报销或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不得以各种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六个坚持”、县委县政府十条规定精神。务实节俭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开展好年终走访慰问活动,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正常福利待遇。加强舆论引导,畅通监管渠道,积极营造节俭文明过节氛围。
七、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责任领导:刘炯)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县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决定和“两个意见”,坚决反对“四风”。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建筑施工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局纪检组要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问题典型、突出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八、强化节日期间值守应急工作(责任领导:刘炯)
狠抓节日期间“慵懒散浮拖”专项治理,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 24 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禁擅离职守,严禁由非正式人员替代或参加值班,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值班工作要求和熟练掌握应急处置程序。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健全应急协调制度,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对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中擅离职守、贻误时机或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要按规定追究责任。
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月26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5年春运工作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督查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