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青神县2017年省级卫生县城复查评审迎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委办〔2017〕3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办工作职责,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坚持生态为本,以贯彻落实市、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总体要求为动力,以开展群众性城乡环境整治活动,做好省级卫生县城复查评审迎检工作。动员全社会扎实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努力达到《省级卫生县城标准》指标要求,确保顺利通过省级卫生县城复查评审。
二、工作任务
(一)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规、规章和制度,编制有上一级政府批准的政府批准的市容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做好管理规范、职责明确、经费落实。
(二)加强城区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城区环境整洁,街道路面硬化、平整,排水通畅,无污水横溢、无暴露垃圾;河坡整洁,街道建筑物整洁;街道单位“门前五包”责任落实,无乱张贴涂写、乱设摊点现象,加强广告管理,对破旧、残缺、街头未归栏的各种广告,责令有关单位进行修补更换和清除,广告、牌匾设置规范;城区临街无支棚搭架现象;运用综合执法协助青城镇做好城乡接合部环境综合治理。
(三)落实清扫保洁制度,提高清扫保洁质量。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一般街道时间不低于8小时,保洁良好,群众对县城卫生状况满意率≥90%。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清运率≥100%,积极推行垃圾袋装分类收集;环卫设施设备完好率≥95%,做到定期清运、消毒。
(四)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生产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0%。
(五)城区生活垃圾站(点)、果皮箱、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布局合理,数量足够,管理规范;公厕全部为水冲式,专人管理,卫生良好,无积粪、尿碱,基本无臭、无蝇蛆,粪便不满溢。
(六)负责城区亮化工程的规划设计,对主要街道的路灯进行改造,保障路灯完好无损以及清洁美化。各主要建筑物、标志性建筑(岷江大桥、广场等)应加大亮化美化力度。城区内路灯完好率达95%以上。
(七)完成本部门省级卫生县城复查评审达标和除“四害”防病工作。完成本单位迎检资料的准备。
(八)负责对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督促和检查、考核评比,认真办理群众对环境治理公共卫生的投诉,群众对城镇卫生状况满意率≥90%。对有关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文件的收集、整理、汇总,完成迎检资料的准备。
三、组织机构
成立省级卫生县城复查评审迎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宋志全
副组长:魏志明、许燕飞
成员:辜位全、黎绍林、王志平、肖丽容、姜华、徐云波、罗毅、余晋、郑忠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治理办综合股,负责督查复查评审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各责任部门完成省级卫生县城复查评审迎检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县城管办省级卫生县城复查评审迎检工作方案,落实目标任务(2017年2月1日-3月31日)
1.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传达青神县省级卫生县城复查评审迎检工作动员大会会议精神,学习《省级卫生县城标准》,安排部署省级卫生县城复查评审迎检工作。
2.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制定《青神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省级卫生县城复查评审迎检目标任务分解表》。
(二)开展专项整治活动(2017年4月1日-8月31日)
1.组织开展人人动手清洁城市的爱国卫生活动,落实“门前五包”“门内达标”责任制;加强城乡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着力做好城乡接合部、居民安置小区、农贸市场、背靠小巷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面达到整治标准要求;
2.组织开展“五乱”治理。加大城区清扫保洁力度,清运积存垃圾;对乱停车、乱摆摊、乱倒垃圾、乱贴广告、工地乱像进行专项整治。
3.组织开展车站、文化娱乐场所、公园、商场、宾馆等窗口单位及学校周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活动。
(三)巩固提高,建立长效机制(2017年9月1日-11月30日)
1.坚持“在巩固中发展,在创新中提高”的工作思路,全面总结巩固省级卫生县城成果工作经验,形成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2.在全面做好巩固提高的基础上,加强日常工作监管力度,迎接省爱卫会复查评审通过后的明查暗访,继续保持我县省级卫生县城的光荣称号。
五、工作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队股一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对照任务要求,全面安排部署,切实将迎接复查评审工作任务纳入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及日常管理之中。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队股要根据方案要求,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地开展集中整治和强化管理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软件资料,及时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确保工作达标。
(三)加强考核,逗硬问责。将省级卫生县城复查评审迎检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加强督查管理,对工作不到位,造成复查评审被扣分或影响全县复查评审结果的,要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 2017年省级卫生县城复查评审迎检目标任务分解表
青神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日
上一条:关于交办县十四届二次党代会代表提案、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意青神县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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