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
你局《关于青神县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可研批复(代立项)的请示》(青建〔2015〕75号)文件已收悉。经我局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初设)。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青神县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一期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
棚户区改造306户,建筑面积约46000平方米,其中:住宅27023.8㎡,营业用房17976.2㎡,地下非机动车停车场1000㎡。同时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等基础工程,其中建设道路工程约26300㎡,雨水管网工程约4960米,污水管网工程约4960米,绿化工程约4834㎡,体育活动设施66处以及路灯、配套用房等附属设施。
三、资金估算及来源
估算投资:11611.1万元,其中:房建工程费用7153.0万元,基础设施配套工程费用3095.2万元。
资金来源:上级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列支。
四、项目建设地点和工期
项目建设地点:青神县青城镇城东社区
建设工期:32个月
五、项目业主及项目责任人
项目业主:青神县羽翔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郑林
希接批复后,迅速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确定承包人,争取尽快开工建设。
此复。
附件: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 青发改〔2015〕64号青神县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立项) .doc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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