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
你局《关于青神县黉门街23号、33号棚户区改造项目立项的请示》(青建〔2016〕109号)文件收悉。经我局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青神县黉门街23号、33号棚户区改造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棚户区改造 56户。主要建设内容:对该区域实施总平整治,排水排污管网改造,新建非机动车棚等。
三、估算投资及资金来源
估算投资:48万元
资金来源:上级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
四、建设地点及工期
项目建设地点:青神县青城镇城东社区
建设工期:40天
五、项目业主及项目负责人
项目业主:青神县羽翔城市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郑林
希接批复后,迅速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按照相关程序确定承包人。
此复。
2016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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