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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7年02月14日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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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五个部分。年报电子版通过青神县人民政府网站(zhilishipin.com)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青神县信息化办公室联系(地址:青神县西街8号政府大院内;邮编:620460;联系电话:028-38816413)。

一、概述

2016年,青神县按照国务院、省、市文件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健全完善组织机构,强化平台安全建设,深化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努力提高政府工作质效,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在2016年度全省政府网站绩效评估中得分80.75分,县政府网站位列全省3位,同比2015年上升8位,居全市第一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全县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公共企事业单位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519条,其中,概况类信息43条、计划总结类信息173条、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77条、工作动态类信息3202条、人事类信息21条、财政类信息372条、行政执法类信息35条、其它信息数量13396条。

全县政府网站累计公开政府信息3万余条。

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重点公开了行政权力、财政资金、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就业创业、财政审计、价格和收费、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信用信息、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等信息。

2.政务活动情况。重点公开了全县重要政务活动和重要专题会议议定的主要事项,各乡镇、县级部门贯彻执行上级政策、依法行政等方面的情况。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情况。重点公开了重大项目招投标、政府集中采购情况,乡镇和部门年度“三公”经费及财政预决算,以及全县财政年度预决算、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等情况。

4.政府机构和人事管理情况。重点公开了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包括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了公务员、事业人员招考和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信息。

(二)公开形式

1.政府网站。政府网站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可以查阅全县各级行政机关的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在线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同时,还可以浏览政府澳门新濠天地娱乐场,收看每日《青神新闻》及重要专题视频。

2.政务服务中心。公众在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开栏、办事窗口和网站上可查询行政审批事项和社会服务事项信息,包括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依据、办事程序、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联系等方面的信息,全年接待公众查询20212余人次。

3.公共查阅点。县档案馆、县图书馆共开设查阅点4个,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服务。全年接待公众查阅5081人次。

4.其他网络载体。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新渠道。目前,县本级开设政务微博1个,县级部门开设政务微博17个,累计公开政府信息96条;县本级开设政务微信1个,县级部门开设政务微信16个,累计公开政府信息76条。

5.通过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及时宣传报道重大事件、重要政务活动、重点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全年报道各类行政新闻信息7421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县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所收到政府信息申请为土地、医疗、道路类相关信息申请,回复率10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度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复议)案件0起,其中行政复议案0起;行政诉讼案办结0起。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的紧迫性不够强,公开的质量数量不够好,公开的规范性不够好。下一步我们将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采用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广泛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政务公开的内容,获取政务信息的方式,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为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2.进一步落实公开要求。更加规范公开内容,引导各单位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对新产生的各类政府信息,必须在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始终遵循“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未经单位领导审查的信息,不得擅自公开和发布,重点推进“五公开”,落实公开单位,完善公开方式。

3.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督查,找准问题和责任单位,及时交待任务,重点问题督查督办,定期检查考核,严格考评办法,始终坚持把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纳入政府目标考核、政风行风评议和效能建设考核范围,着力构建多元化评价机制,将考核结果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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