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机构何设置

  
日期:2015年05月16日  来源:县教体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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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应急管理机构是如何设置的?

◆目前,应急管理机构主要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办事机构、地方机构、咨询机构等。

(1)领导机构。国务院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最高行政领导机构。国务院负责处置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域的,或超出事发地省级政府处置能力的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国务院及地方各级政府按照分工对相关领域的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全权负责,国务院及地方各级政府成立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对不同级别、不同类别的突发事件实行分级分类管理与处置。地方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应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2)工作机构。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是突发事件应对的工作机构,其职责是具体负责相关类别的突发事件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承担相关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工作,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指导、协助下级政府及其相应部门做好有关突发事件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3)办事机构。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其办事机构及具体职责由国务院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必要在其内部设立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综合办事机构,负责应急管理日常工作。

(4)地方机构。地方各级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各类突发事件预测预警、应急处置重点是先期处置、应急响应和恢复重建的组织领导工作。街道、社区、乡镇等基层政府建立突发事件工作机制和责任部门,有些特殊行业的突发事件的信息员要设置到社区、行政村。

(5)咨询机构。国内外大量事例表明,应对突发事件除了健全的管理体制,灵活的社会参与机制外,设置咨询机构,建立应急管理专家制度十分必要,让应急管理专家参与处置与预防工作,可以为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应对决策出谋划策,起参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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