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录用白蜀卉等16名同志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通知

青人社发〔2017〕51号

  
日期:2017年09月25日  来源:县人社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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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接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录用冷倩等217名同志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的通知》(眉人社发〔2017〕71号),同意录用白蜀卉等16名同志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请相关单位通知本人于2017年9月28日前到人社局公务员管理股报到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新录用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人员名单见附件,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计算,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任职定级,并办理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登记手续;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初任培训另行通知。

按照省上有关规定,新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办理录用手续时考生应签订最低服务年限承诺,并逗硬执行。

附件:青人社发〔2017〕51号,关于录用白蜀卉等16名同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通知青人社发〔2017〕51号,关于录用白蜀卉等16名同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通知.doc

中共青神县委组织部

青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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