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人民政府关于谭永忠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日期:2012年12月05日  来源:  点击:[]
分享: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免 去:

谭永忠同志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佘成昆同志县监察局第一监察分局局长职务;

游 文同志县丹甫机械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邓友权同志县广播电视台台长职务;

李成刚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马 俊同志县甘家沟生态农业观光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方 芝同志县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陈志华同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

何科银同志县人民法院司法调解中心主任职务;

林 涛同志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大队长职务;

宋志全同志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总工程师、县防震减灾局局长职务;

吴义全同志县教师进修校副校长职务;

张 萍同志县文化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局副局长职务;

龚向前同志县砂石资源开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青神县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21日

上一条:青神县人民政府关于刘迎春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下一条:青神县人民政府关于余卫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