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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青神县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府办发〔2018〕25号

  
日期:2018年08月02日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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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青神县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日

青神县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眉府办发〔2018〕24号)精神,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推动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结合青神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加快落实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等重要部署,以刀刃内向的决心和勇气,直面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以清单管理为基础,以流程再造为核心,以“互联网+政务服务”为支撑,推行“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库共享、一邮送达”政务服务模式,通过优化办理流程、整合政务资源、融合线上线下、创新办理手段等方式,实现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时,在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时,从受理申请到最终作出办理决定的全过程只需跑一次或零跑路,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中,走出一条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群众的“青神之路”。

二、实施主体和范围

实施主体:县政府及其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以及提供公共服务的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团体。

事项范围:面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凡仅需进行原件资料现场核验的审批服务事项,全部实行“最多跑一次”管理模式。凡不需要进行原件资料现场核验的审批服务事项,推行全程网办“不见面”审批管理模式。

三、工作目标

全面梳理、公布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成熟一批、公布一批。2018年8月底前,6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办结;10月底前,80%以上审批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办结;年内基本实现 “最多跑一次是原则、跑多次是例外”。

四、工作任务

(一)制定公布“两张清单”。各实施主体依据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全面梳理编制本地区、本单位“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和全程网办事项清单。按程序报经同级政府审定同意后向社会公布。对纳入清单的事项,各实施主体应按照全省统一模板制定统一规范、形式直观、易看易懂的审批服务办事指南,逐项完善基本信息、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特殊环节、办理流程、办理人员、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要素内容,实现“最多跑一次”事项管理标准化,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清晰指引。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审改办)。

责任单位:县级实施主体部门。

(二)推进政务服务“一网办”。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四川政务服务网和移动客户端以及各部门现有的审批服务网络系统,加快推进“一张网”办理应用,推行“网上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端推送”,加快实现全程网上办理。着力破解“信息孤岛”,开展共享数据梳理,推进政务信息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互认共享,促进业务协同办理。依托眉山市“12345”党务政务服务热线,搭建全县统一的审批服务咨询投诉举报监管平台。县级有关部门按照统一规范要求,及时在眉山市“12345”党务政务服务热线知识库上传、更新、完善纳入清单事项的办事指南,与一体化平台做好技术对接,为咨询服务提供信息支撑。凡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都可通过在线平台进行电话或网上咨询,详细了解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和其他相关事项。

牵头单位: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级实施主体部门。

(三)深化政务服务“一门办”。切实解决个别单位“两集中两到位”落实不彻底、“明进暗不进两头办理”问题,大力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实体党务政务服务大厅。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或受现有场地条件限制的个别事项外,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大厅实现“应进必进”,确保企业和群众只进党务政务服务中心“一道门”即可办事。

牵头单位:县委编办(县审改办)、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级实施主体部门。

(四)探索政务大厅“一窗办”。开展行政审批“一窗受理、受审分离、集成服务”改革。优化提升党务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布局,撤销大厅内各部门审批窗口,设立前台综合窗口,由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组建专门队伍负责统一受理和出件,各审批职能部门人员进入后台负责分类审批。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复杂事项,建立部门联办和全程帮办机制,强化协同办理,实现“最多跑一次”的目标。

牵头单位: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县委编办(县审改办)。

责任单位:县级实施主体部门。

(五)实行“3550”“限时办”。在企业设立登记、企业不动产登记、企业投资项目审批3个难点方面寻求突破。以“3550”(即办理营业执照3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完成)为改革目标,加强系统化集成化改革,推进各审批环节的协同办理。

牵头单位:县工商质监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不动产登记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城市规划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级有关部门。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试点阶段。2018年7月,启动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各部门制定本部门或牵头领域的“最多跑一次”实施方案,全面梳理 “最多跑一次”事项,按成熟情况分批发布并组织实施。

(二)评估督促阶段。2018年10月底前,县政府办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评估,梳理经验,查找问题,提出评估意见。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三)全面实施阶段。2018年12月底前,对实施情况开展阶段性总结,从改革方案、推进步骤、文件制定、信息共享、执行情况、实施效果等方面进行总结评价,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完善制度、改正问题、深入推进。

六、职责分工

(一)县政府办牵头负责全县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协调各部门积极推进改革,研究解决改革的重大问题并制定相关制度办法。

(二)县委编办(县审改办)负责行政审批(不含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和流程再造等工作。牵头梳理编制“最多跑一次”审批事项清单,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标准化、告知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保障措施并指导督促实施。

(三)县发改局负责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深入实施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

(四)县公安局负责户口办理、出入境有关证照办理、车辆和驾驶人员证照办理以及相关资格资质证明、身份认定等便民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五)县工商质监局负责工商注册登记等“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和“办理营业执照3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负责“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六)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企业不动产登记等“最多跑一次”改革和“企业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

(七)县住建局负责牵头实施投资建设项目报建等“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组织开展投资项目施工图“多图联审”,推进“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

(八)县法制办负责对拟出台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相关政策措施进行合法性审查。

(九)县党务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涉及工作,实施“一窗进出、受审分离、集成服务”;监督检查各部门服务流程落实,对加强全县政务服务平台相关工作的指导督促和乡镇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情况的指导检查。

(十)县级其他有关部门、各乡镇负责按照总体要求,牵头做好本部门、本辖区“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将“最多跑一次”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贯穿到政府运行各环节,渗透到经济体制改革各领域,延伸到社会治理各方面。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加快推动改革落地。

(二)加强协同配合。在县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下面增设“最多跑一次”推进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编办(县审改办),统筹推进全县“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建立推进工作月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各部门的实施动态,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保证各领域、各环节改革协同推进。县级有关部门要牵头做好本系统的改革推进工作,要对照改革目标,制定时间表、作战图,统筹协调,逐项推进,逐项兑现,确保按时完成改革工作。

(三)加强考核监督。把“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情况列入目标考核。牵头部门根据情况,建立主体单位主体督、专项内容专题督、领导小组统筹督等督察检查制度,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督促作用。在全县开展简政放权创业创新环境试评价工作,聚焦问题,不断完善,通过评价促进改革深化。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努力营造良好的改革环境。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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