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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青府办函〔2017〕4号

  
日期:2017年01月25日  来源:信息办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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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求,领导统筹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研究协调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有关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组成人员

组长:徐琳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碧华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员:滕文学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燕强县竹编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

刘勇义县安监局局长

徐建忠县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宋美林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陈冬梅县发改局局长

贾靖宇县经信局局长

杨宏县教体局局长

汪品元县民政局局长

涂兵奎县司法局局长

徐炳全县人社局局长

吴翔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程慧东县环保局局长

刘建林县住建局局长

杨传华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黄志伟县水务局局长

何为民县农牧局局长

万红缨县林业局局长

宋明元县商务局局长

徐洪刚县文广新局局长

张苗县卫计局局长

张聪县旅游局局长

宋志全县城管办主任

徐炯林县金融国资局局长

苏绍云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陈骏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李红波县粮食局局长

刘志刚县中岩东坡文化城管委会主任

程盛县气象局局长

杨洋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张强县公安局副局长、县交管大队大队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监局(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刘勇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

领导小组下设8个检查组,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县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青安委〔2016〕14号)要求开展检查和督查。各检查组要精心制定方案,严密工作流程步骤,强化工作纪律规定,压实主体责任,严格闭环管理,确保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青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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